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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男子酒后殴妻袭警领来刑罚

A-A+2014年6月3日09:06南阳日报评论

  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讯员李双雁 文 鹏)为了一点儿小事,醉酒后的李某对家人实施家庭暴力。派出所民警出警后,李某又辱骂民警并砸坏警车。昨天,记者从邓州市法院获悉,该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去年3月19日,因中午外出送礼向媳妇王某要500元钱遭拒绝,醉酒回家后的李某格外生气。晚饭后,李某决定与媳妇王某好好谈谈。可是当妻子出现在面前时,李某心中怒火就燃烧了起来,他抓着妻子的头发对其拳打脚踢。李某的两个孩子见状后求他不要打了,他非但不听,反而将两个孩子一块儿打了。

  李某的亲朋闻讯赶到,怎么劝也劝不下来。辖区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电话后,随即出警到达事发现场。在劝阻过程中,李某拒绝配合,并用砖头砸民警董某的胳膊,砸坏警车车窗玻璃及车门。后经邓州市物价鉴定中心鉴定,警车被损坏部分价值68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犯妨害公务罪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可以从轻处罚;李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邓州市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周韬介绍,酗酒问题在成为引发众多社会问题的重要原因的同时,也已经成为引发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家庭暴力的发生往往是在施暴者酗酒后,孩子和母亲往往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这使一部分未成年人的成长受到严重的负面影响,甚至造成人格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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