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汪宇堂 通讯员 冯建伟 徐阳娜
湍河河面的波光里,白鹭击起落珠般的水花 数十万亩鲜果基地,到处散发着沁人心脾的芳香……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内乡最闪亮的品牌。
内乡县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严厉打击危害生态资源犯罪、严查背后职务犯罪、创新法律监督手段等,为保护70万菊乡人民的生存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检察机关立足职能、主动作为,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内乡作出了积极贡献,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期检察官一心为民、履行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该县县委书记李长江说。
近日,河南省检察院以《坚持四个围绕打好组合拳,立体守护碧水蓝天》为题,转发了内乡县检察院服务生态建设的做法。
连出重拳打击危害生态环境犯罪
内乡土地肥沃,山水如画,森林资源丰富拥有林业用地面积203万亩,森林覆盖率60%,被国家有关部门命名为“生态农业示范区”、“国家绿色农业示范区”、“绿色产业示范区”。
自然赋予的珍贵宝藏给内乡人民带来了福音,也引得一些不法分子动起歪脑筋,将贪婪的目光投向森林绿树。对此,该县检察院把涉林、涉地、涉水等刑事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与公安局、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快速办理通道,充分发挥审查批捕、起诉职能,形成高压态势。该院还搭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平台,及时查询林业、农业、水利等部门的执法信息,监督移交刑事案件。
常某在夏馆镇爬河桥下游毁坏林地修建砖厂、非法采砂,毁坏林地面积7400余平方米。水利部门责令常某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内乡县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审查执法信息后认为,常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遂监督水利部门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常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侦查。
据统计,2013年年初至今,该院监督有关职能部门移交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资源、危害环境案件4件,依法批捕犯罪嫌疑人13人,提起公诉36人,有力打击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监督触角指向监管不作为慢作为
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既是不法分子的个人行为,也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的因素。内乡县检察院检察长黄玉林介绍说:“在依法打击危害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的同时,我们注重综合运用督促履职、检察建议、预防调查、执行监督等手段,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着力纠正生态监管领域的不作为、慢作为,促使有关部门依法、高效行政。”
张某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采钾长石800余立方米,国土部门对其作出停止违法采矿、没收矿产品以及罚款的决定,张某只缴纳了部分罚款,并未停止开采。该县检察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国土部门履行职责。国土部门随后对该采矿点予以封停,并收缴处罚欠款2万元。
针对生态环境领域非诉案件执行难、执行不到位、久执不结等问题,该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8件,督促法院采取措施,加大执行力度。该院民行科科长武睿刚告诉记者,前不久他们在走访排查时,发现环保部门在申请强制执行某小型钢厂排污不达标案件过程中,由于钢厂负责人的抵制,一直没有执行到位,导致排污问题难以解决。检察机关遂进行现场监督,支持法院对该钢厂实施关停,要求其更新设备、排污达标。
严查破坏生态环境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
“近年来,不少城市饱受雾霾之苦,咱们内乡能保住山清水秀不容易。保护环境方面,检察机关功不可没!”近日,在内乡县人大代表座谈会上,河南省人大代表王建伟对该县检察机关深挖渎职“零容忍”、预防宣传“重修复”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该院干警在“一村四警”走访时接到群众反映,某矿区无序采矿导致矿山坍塌,造成人员伤亡。该院及时介入事故调查,发现背后存在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玩忽职守问题,通过深挖细查,先后对4名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立案侦查,惩治了生态建设监管领域的腐败。 在查处职务犯罪的同时,该院还结合办案,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保护生态环境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等活动,广泛开展预防宣讲和法制宣传,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廉洁履职的意识,筑牢预防堤坝,共同守护青山绿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