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李丰翠)镇平县检察院把“阳光诉讼”理念融入公诉工作的各个方面通过多项措施保障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该院公诉部门要求办案人员在向犯罪嫌疑人送达《委托辩护人告知书》时一并送达《阳光诉讼告知书》告知其适用的法律条款、诉讼权利与义务以及关于自首、立功情节的法律规定在向被害方送达《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时一并送达《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示书》告知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依据,并附有起诉状的格式样本、赔偿标准的法律规定引导被害方进行理性诉讼。
该院通过媒体向群众公开“阳光诉讼热线”为群众提供案件查询、法律解疑等服务并将办案流程、受案时间、案件性质、审结时间以及案件承办人的姓名、办公电话在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显示及时公开案件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