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2日下午17时20分左右,南阳市高速交警八大队民警赵青军、李宾、罗展在西峡高速收费站口进行正常执勤时,查获一台被盗抢的车辆,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民警又顺藤摸瓜,经过深入挖掘,追回两辆被盗抢车辆,打掉一个三人盗、抢、销的团伙,现已刑事拘留两人,另一主犯潜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民警赵青军、李宾、罗展在西峡高速收费站口进行正常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C87965轻型普通货车驾驶员神色慌张,且车前挡玻璃未粘贴年检和保险标志,民警李宾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立即对该车辆进行检查。
不出民警所料,该车驾驶员提供不了车辆的相关手续,且前挡风玻璃下的车架号被抠去,明显该车辆有严重问题。民警立即对该车辆及驾驶员乔某进行控制,并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询问过程中驾驶员乔某对民警的调查极不配合,不但不供述其真实身份,还声称该车辆是从朋友那里借来的。
通过乔某的言行和神色,民警认为乔某所供述的不是事实,民警只好通过专业分析对乔某的真实姓名以及该车辆的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车型等进行一一比对查询。经查询得知:乔某真实姓名乔小兵,(身份证号412923197806082038)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人,家住西峡县五里桥北堂上营557号,车架号(LZWCBAGA772105657)为五菱牌轻型普通货车,其真实车牌号为豫RF0695,且为公安部盗抢库盗抢车辆。而该车悬挂的豫C87965车牌为一辆洛阳营转非红色夏利轿车于2004年9月30日已经强制注销,属于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通过查询,立案单位为邓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立案日期是2011年1月8日。
随后民警将该案情向大队长梁辉汇报后,立刻通知立案单位邓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邓州市刑警大队经过核实却有此案件,并与失主郭某取得了联系。
经民警深入调查,乔某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不得不承认该车辆是通过不法渠道购买的。乔某供述:该车是在2012年的冬天通过其堂弟乔果的小舅介绍购买的,购买该车辆时对方没有任何手续,连车牌都没有。当时花了3700元钱购买的,卖主当时也没有给他开具任何收据。乔某称当时他知道车辆没有任何手续时也没有问车辆的来源就购买了,存有侥幸心理,想着平时在县城里面开开也没人查,当时正是天冷季节,当个交通工具能遮风挡雨平时干活用。
而乔小兵并不认识背后真正的卖主,称他堂弟乔果的小舅认识卖主。而豫C87965车牌是他本人从汽车报废厂找来的,是个套牌。
邓州市公安局的同志赶到后,敏锐的觉察到这背后还隐藏着一个盗卖团伙,认为嫌疑人乔小兵堂弟的小舅魏某有重大嫌疑。经请示领导批准,邓州市刑警大队采取果断措施,决定对魏某进行抓捕。
11月10日成功抓获魏某。现已刑事拘留两人,另一主犯潜逃,追回两辆被盗抢车辆,打掉一个三人盗、抢、销的团伙,此案件正在进一步侦破中。(刘振伟 房松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