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淼 通讯员杨建敏 张长海)4月28日,淅川县法院在该县香花镇周沟村就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召开判后答疑听证会。邀请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乡综治办和县人大代表、律师、案件当事人以及部分群众参加。据了解,召开刑事审判判后答疑听证会是淅川县法院依据法治精神,审慎负责、履职践诺的一种创新行为。
2014年4月10日晚,被告人裴某某发现女儿裴某不见,四处打听后得知裴某和周某在一起,裴某某先后联系裴某和周某全都无法联系,其后便驾车载着其他人寻找女儿。次日凌晨,裴某某在厚坡镇工业大道一厂区附近发现周某驾驶的轿车。裴某某驾车将周某的车逼停并将周某拉下车,用钢筋棍朝周某身上乱打,将其打伤。经鉴定,周某的损伤构成轻伤一级。
听证会听取了案件受害人周某的意见及理由,随后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法律咨询委员等人员分别就案件侦查、公诉、量刑规范化等有关问题,回答了受害人的提问,并现场向旁听群众进行了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