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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协议不履行 南阳260余名干警强制"腾房"

A-A+2015年5月4日08:31南阳 晚报评论

法官对被执行房屋进行编号法官对被执行房屋进行编号
法警现场警戒 记者 王勇 摄法警现场警戒 记者 王勇 摄

  本报记者 王勇 通讯员 王彬 丁清凌 

  4月30日上午,在市中院的统一指挥下,由卧龙区法院联合市中院执行局,并抽调宛城区、邓州市、唐河县等8个县市区70余名司法警察,以及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共260余人组成“大部队”,对一起拒不搬迁案件强制执行。

  案件背景:签协议不履行,法院两审强制执行

  2010年11月12日,原告南阳市宝利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南阳市康洁化工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协议一份,由原告提供资金,被告利用自有厂房厂地为条件,合作开发建设住宅楼,并且由原告提供所需资金850万元,作为被告解决自身的债务和职工遗留问题,同时拆迁公司土地上原有的地表建筑物,协议约定了相关内容及付款方式。其后,双方又签订了三份补充协议。原告按照约定履行了协议内容,但被告并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双方发生纠纷,诉至卧龙区法院。

  2014年4月16日,卧龙区法院作出判决,确认双方协议有效。被告不服,上诉至市中院。市中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但被告一直未按照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后,卧龙区法院于2014年8月26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限其7日内履行,但被执行人南阳市康洁化工有限公司在期限内未履行义务。随后,该院两次在其公司大门口张贴搬迁公告,公告期间,执行法官多次找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对抗情绪大,坚持不腾房。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卧龙区法院审委会和市中院审委会经过多次研究,决定强制执行。

  执行现场:公证先行登记,物品全部搬空

  4月30日上午8时,在简短动员后,由260余人组成的执行队伍,浩浩荡荡地从卧龙区法院前往执行现场。据了解,当天执行的任务主要是对被执行人南阳市康洁化工有限公司所有的可移动物品进行清理,包括腾空院内50户临时住户。为了保证此次强制执行顺利,法院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公证人员及媒体记者进行现场监督,同时协调公安交警、消防部门、电力部门、医疗急救部门提供安全保障。

  8时30分,执行队伍来到现场后,立即按照分工开始行动。执行人员首先对那些住户房屋进行编号登记。由于部分住户不履行搬迁义务且将房门锁死,执行参与人员强制打开房门,公证人员首先进屋对房内物品进行公证登记,随后执行参与人员将需要强制搬出的物品整理装车并登记造册。

  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丁建民在执行现场告诉记者,此次市县两级法院参与执行案件,目的就是维护法律尊严,形成全社会严打拒执类犯罪的态势,坚决建立好社会诚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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