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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法院:“家事法庭”化解纠纷

A-A+2015年9月28日07:50南阳日报评论

  本报讯 (记者李云平)方城县法院自2012年起在杨楼法庭设立“家事法庭”,以沙发茶几代替审判桌,配置已婚且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及有案件实践经验的陪审员,受理包括婚姻家庭、继承、未成年人监护权等在内的家事纠纷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积极探索新的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取得较好效果,今年8月已在7个人民法庭推广设立。

  创新审理模式。将调解贯穿诉前、审前和判前全程,诉前深入了解家事方面存在的矛盾,先行调解,争取以调解结案;调解不成引入诉讼程序,开庭前,安排家事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进行专门化的审前调解,以提高案件调撤率;判前做好释法工作,综合考虑双方诉求,利用双方此时对判决结果已有大概预判的时机,争取调解成功。

  心理咨询介入。安排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法官和干警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从法律和感情的角度深入分析纠纷存在的原因,并帮助当事人预测案件可能结果。

  民俗与法律相结合。在处理家事纠纷时,将案件审判与区域特点、乡情民俗等有机融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家事案件回访。坚持对家事案件进行诉后跟踪、回访及帮抚及时了解当事人的生活和感情恢复情况尽可能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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