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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中院法官李晓伟:让群众感触到法律的温度

A-A+2015年10月10日08:17南阳 晚报评论

  本报记者 王 勇 通讯员 王 彬

  学生时代,李晓伟堪称“学霸”,高考、研究生考试成绩优异,毕业后第一次考公务员,就考上了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因为家庭、丈夫都在南阳,2011年她又以笔试、面试均是第一的成绩,来到南阳中院刑一庭当法官。

  可以说,到目前为止,李晓伟人生中的重大考试,都是一次性成功。总结原因,李晓伟给出的理由,是勤奋加刻苦;如今,作为一名优秀的刑事法官,她又给自己加上了两条,那就是公正和为民。

  公正,让被告人泪流满面 

  自从走上审判岗位,李晓伟就一直坚守在刑事审判一线。“廉洁的形象,公正的判决”已经成了她的标签。

  2013年2月,周某在城区新华东路一服装店,偷走一顾客4.1万元。第一次偷来这么多钱,周某自己也吓坏了,于是逃到外地。2014年7月,周某又回到南阳投案自首。可是一审法院并没有认可周某的自首情节,一审判决他有期徒刑3年。周某感到非常委屈,上诉到南阳中院。

  李晓伟接案后,经过仔细调查,认为周某确有自首情节。她认为这个案子虽小,但是对于被告人却不小,判决应该让他看到希望。于是,二审判决周某有期徒刑两年半。在看守所,周某看到判决书后,号啕大哭,他对法官说:“这又让我看到了公正。”

  为民,让当事人感受温暖

  2013年12月,邓州市十林镇一村发生一起命案。精神病患者王某将同村的杜某的母亲打死。案件并不复杂,李晓伟很快就对王某下达了死缓的判决,可是在民事赔偿部分,却让她为了难。被告人因病穷得家徒四壁,没有赔偿能力。被害人一家也很可怜,杜某常年在外地打工,父亲患病卧床不起,现在母亲不在了,他只有辞工回家照顾父亲,家里没了经济来源。

  “这类案件对受害人来说,惩治被告人是一个目的,最关键的还是让他们的损失在经济上能够得到弥补。”去年8月份,李晓伟主动提出要帮杜某申请“司法救助”。今年1月份,在春节来临前,杜某从李晓伟手中接过了5000元的救助款。对于这个不幸的家庭来说,这笔钱无异于雪中送炭。

  10月9日,说起这件事情,淳朴的杜某是满脸感激,半天只说出了一句话:“谢谢,谢谢李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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