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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A-A+2015年10月15日08:05南都晨报评论

庭审现场庭审现场

  本报讯(记者 李葭 通讯员 王彬 付博 刘亚磊)10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豫法阳光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走进淅川,聚焦淅川县人民法院。14时30分,记者跟随淅川县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来到上集镇中心广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200多名群众到现场进行旁听。

  程某是淅川县当地的农民,2015年3月,程某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张巷村街东组集体土地22.56亩,用于采砂淘金,致使被占用土地种植条件遭到严重毁坏。案件审理时,程某申辩称自己并没有淘到金子,相关部门制止后停止了采砂活动。

  该案经审理与合议后,法庭当庭宣判,依法判决被告人程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

  不同于以往的是,这次庭审采用“现场审案,现场教育”的方式,当庭宣判后,由淅川县上集镇有关领导对围观者普及了非法占地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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