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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法院院长庭长坐堂审案蔚然成风

A-A+2015年10月28日10:25映象网评论

内乡法院发布会现场内乡法院发布会现场

  映象网讯(记者 房松玉 杜明)10月27日上午,内乡县人民法院通报了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工作情况,并根据工作实际,探索和总结了院庭长坐堂审案的经验和办法。

  率先垂范,院长亲自坐堂审案

  据了解,院长率先垂范,亲自坐堂审案成为该院的风向标。9月,院长柳殿奎担任审判长在瓦亭镇人民广场巡回审理一起拐卖新生子女案件。由于案件性质特殊,为确保庭审活动有序规范进行,开庭前他专门抽出时间,提前仔细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与合议庭成员一起认真研究案情,制定详细的庭审计划。从法庭调查、质证认证、法庭辩论、被告人作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体现了文明、快捷、高效的审判理念,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全部查清。在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柳殿奎院长娴熟地驾驭引导着庭审活动,合议庭成员精力集中,庭审活动规范有序,受到旁听群众的一致称赞。在柳殿奎院长的带动下,每个党组成员争相办案。

  “院长带头办案,实现了院长由过去行政管理职能向审判一线法官的角色转变,极大地提高了院长、庭长的审判能力和管理能力,积累总结了审判工作经验,调动了广大法官多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有效地促进了我院审判工作的有序发展。”内乡法院宣传科长冯云虎介绍到。

  角色回归,院庭长审案制度化

  长期以来,刑事、行政、民商事案件数量逐年递增,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相对不足的矛盾凸显。审判人员老化、新生力量不足,法官“断层”的问题也日渐突出。

  另外,审判人员一旦走上庭长、院长等领导岗位,工作职责往往也就从具体审判转为组织、指导、监督。由此,审判一线善于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骨干型法官越来越少,致使案件审判过程时间越来越长,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发凸显。

  该院遂将院长、庭长办案作为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的有效手段,并将院长、庭长办案作为一项制度化工作加以推进,将院长、庭长这些办案经验丰富的精英法官从繁琐的行政事务中解放出来,实现以“管”为主到以“审”为主的转变,让他们承担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不仅使案多人少的矛盾得以有效解决,而且使优质的审判资源重归审判一线,大大提高了审判质效。

  “刚性指标”,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据悉,该院出台的《院长、庭长办案实施办法》规定,院领导、审委会专职委员、庭长除参加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以外,每年都应当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同时对院领导、审委会专职委员、庭长担任审判长明确“刚性指标”,院领导全年主审案件不得少于15件,审委会专职委员全年主审案件不得少于30件,庭长全年主审案件不得少于50件,纳入年终个人绩效考核。

  同时,该院根据院庭长要承担大量的行政管理事务、经常参加各类会议、出席各类活动,无法保证充足的办案时间的实际,探索实行“院长每月一天”制度,规定院长、副院长每月至少固定安排一天时间集中开庭审理案件,参加各类会议等非审判活动由其他院领导代行。

  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华表示“实践证明,院领导参与审理案件更能贴近社会、亲近民众,增强司法的亲和性和透明度,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增强法院对重大疑难案件的研判把握能力。同时,能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对青年法官提高驾驭庭审能力,规范庭审行为方面,起到了示范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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