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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精心呵护水源地“后花园”

A-A+2015年11月9日08:17南阳日报评论

  特约记者 王永强  通讯员 马志全 张 宇

  西峡县境内有灌河、淇河,直接汇入丹江水库,素有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的“后花园”之称。为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水质安全,西峡县检察院依法重拳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与职务犯罪,监督行政执法,念好“议、防、修”三字经,构筑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地生态二重“防火墙”。

  评议“零遗漏”:

  从“少数定夺”到“多数同意”

  “早晨起来,再也看不到空中烟雾缭绕了,不仅身上的衣服能多穿几天,我们也能呼吸到新鲜空气了。”11月2日,西峡县城西保路居民葛镇在街边散步时对记者说。几年前,位于城南的西保集团老厂虽经数次改良,但飞尘污染仍难以解决。2013年3月份,该县检察院根据群众反映,召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对该厂进行评议,并向县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彻底改造。该厂随即关停,搬出城区。

  “项目污染不污染、该上不该上,少数领导说了不算,必须过好‘评议关’,让群众‘敲定’。”西峡县检察院检察长梁志敏说,他们建议县委县政府,要求凡新上项目须问计于民,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进行评议许可后,方可上马,为产业集聚区入驻项目设定几道铁定的“生态防线”。这一建议得到支持。三年间,共开展评议19次,先后否决了垃圾焚烧发电、皂素加工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达47个。

  预防“零距离”:

  从“权力任性”到“敬畏规矩”

  “现在我们农民都懂得,即使砍伐自家自留山上的杨树,也必须到林业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米坪镇羊沟村村主任对记者说。

  “几年来,在预防破坏环境违法犯罪工作中,我们检察机关逐步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群众、官员由任性懈怠到敬畏规矩。”据梁志敏介绍,该院在县工业园区和环保局建立检察联络站,公布举报电话。并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及时令特点,抓住综治联系点、案件多发区等薄弱领域和关键环节,进林区、进乡村,不定期开展法制宣传。尤其是清明、冬至前夕,与县林业局、森林公安深入山区乡村,将水体保护、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传播到地头田间。

  修复“零等待”:

  从“一判了之”到“矫判同步”

  2014年初,有人在桑坪镇利用陈旧金矿石碾渣搞氢化二次提炼金子,废水未经处理,夜晚偷排到河里,群众饮用水有氢化药物味道。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案情通报后提前介入此案,2名检察官与公安侦查人员及环保局执法人员一起现场勘查,提取水体样品,及时固定证据,强行关闭该厂,并追究老板钟思国刑事责任,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让其在河中投放2万只鱼苗修复生态环境。

  2012年底,西峡县检察院与该县法院、公安、司法、环保、林业、水利、土地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中实施生态修复的意见》。《意见》规定,对破坏生态环境构成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进行生态修复的,检察机关通过量刑建议,建议法院从轻或减轻处罚,或者建议法院对犯罪嫌疑人征收代复费,由专业人员进行修复。  如今的西峡,天更蓝、水更绿,全年空气优良率保持在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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