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燕天举 通讯员周博 唐书晓)10月31日,根据国家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省局《2011年药品市场监管重点工作安排》要求,南阳食医药监管局带队的GSP认证跟踪检查组对邓州市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进行为期5天的GSP认证跟踪检查。
GSP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手段,也是药品经营企业内部质量管理的一种保证,其核心是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约束企业的行为,对药品经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根据要求,不能按期实施GSP改造、未通过GSP认证的药店,将依法取消其药品经营资格。通过GSP认证的药店也并非“一劳永逸”,GSP认证有效期为5年,5年后要重新认证。
检查组分为3支检查小组,先后到邓州市医药公司第十一药店、第十二药店、第十六药店、三十五药店、三十七药店、一百一十六药店等19个药店,重点就药品批发企业实施电子监管工作情况,企业整治体外循环、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及门店自采药品情况,批发、零售连锁企业的人员资质、经营品种、营业场所、进货渠道及购进记录、验收、仓储、销售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
南阳GSP认证跟踪检查组对邓州市的GSP认证监督实施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希望邓州市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继续能够按照(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经营药品,进销存各环节手续完备,各种资料记录齐全,通过全面实施GSP条款确实使硬件设施、软件资料等相关质量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