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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今年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887件 结案869件

A-A+2015年12月28日07:53南都晨报评论

  本报讯(记者 曹蕊 通讯员 李建军 申真谛)12月27日,记者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获悉,2015年,该院累计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887件,结案869件,涉案金额约6140万元,法定时限内结案率达98%。

  劳动争议案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呈现逐年增长趋势。今年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立案数量大幅增加,立案数比去年增长41.67%;群体性案件增多,10人以上群体性案件涉案(申请人)人数421人,占总人数的49.76%;被申请人主体多元化,虽然私营企业仍是劳动争议案件的重灾区,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作为被申请人所占的比重逐年增加。

  面对新的工作形势,市仲裁院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坚持柔性调处,在今年受理的案件中,成功调解结案409件,调解结案率达到47%。并开通了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少数民族劳动者的争议案优先快速处理。

  出现劳动纠纷应在一年内维权

  从今年受理的具体案件上看,部分企业依法用工意识仍旧不强,发生纠纷后不能勇于承担责任;另一方面,很多劳动者的依法合理维权意识不强,有的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不看合同内容,纠纷发生后盲目提出不合理的诉请;还有的劳动者因为错过了法律规定的仲裁时效,而无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市仲裁院提醒,根据《劳动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劳动争议发生后超过1年未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就视为劳动者放弃了申诉的权利,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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