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葭 闫辉 通讯员 李世顺 李智)12月24日,镇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刘伟将15万元工资款,发放到5名农民工代表手中。
2015 年8月31日,岳某、张某等67名农民工组成的工程安装队与江苏某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由该安装队负责该公司在镇平县光伏发电项目中的太阳能板安装施 工。安装队于9月完成安装工作,经双方清算,该公司欠安装队工资款24万余元,并出具欠款清单。安装队农民工代表岳某多次向该公司催要拖欠的工资款,但该 公司以工程未验收为由拒不支付。67名农民工讨要无果,将新能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款。
镇平县人民法院受理这起案件后, 办案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力争让被告江苏某新能源有限公司尽快支付农民工工资。经调解,该公司同意先支付拖欠工资的70%,剩余工资款待工程验收后 付清。调解意见达成后,法官督促该公司立即支付工资款。经过努力,新能源公司将15万元工资款转账到了法院的执行账户上。这笔工资款到账后,法官立即通知 67名农民工代表到法院领取。67名农民工终于领到拖欠的工资,他们连声感谢镇平县人民法院法官所做的调解工作。
自今年11月20日全省法院开展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以来,镇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的办理情况,凡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案件优先办理、优先调解,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