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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阳受理预付费投诉300多起

A-A+2016年1月6日08:11南都晨报评论

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店家老板”“店家老板”

  本报记者 杨钧博

  2015年12月29日,记者从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了解到,去年我市工商部门共接到预付费相关投诉300多起,被投诉商家主要集中于餐饮业、美容美发业、洗浴休闲业、部分影楼和汽车销售4S店。

  火锅店办张卡,消费时被设限

  去年年初,市民张先生在市内某时尚火锅店办理了一张充值卡,充值2000元送700元,后到此店购买其火锅礼包时,商家限定不能使用充值卡。张先生随后向12315投诉,辖区工商所接到投诉后立即到店核实相关情况。此火锅店负责人称,消费者办理充值卡时赠送了700元,已优惠,且充值卡仅限店内餐饮消费。张先生说,办理充值卡时,火锅店并未以任何方式告知自己。工商所工作人员遂对火锅店负责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该火锅店及时取消了限定。

  酒店股权转让,充值卡被冻结

  去年年初,崔先生在市内某假日酒店办理了一张充值卡,充值50000元。至去年10月,该充值卡还有3万多元余额,然而崔先生到该酒店消费时,却被酒店员工告知该卡不能使用。崔先生多次与酒店交涉,要求恢复正常消费,未果,遂投诉至12315。辖区工商所接到投诉后,立即到该酒店核实相关情况。经了解,该假日酒店因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更换老板,对之前办理的充值卡予以冻结,故造成该消费纠纷。辖区工商所工作人员经多方协调,在经办人督促下,该假日酒店及时退回了崔先生的充值卡余款。

  不说明有效期,一年后卡失效

  2014年9月,市民岳先生在独山大道与滨河路交叉口某洗浴店办理了一张20000元的精英会所卡,并获赠了一张浴资专用卡。去年9月,岳先生去该店消费,却被告知浴资专用卡已到期。岳先生对此不满,表示当时该店并未告知该卡的使用期限是一年。后经辖区工商所调解,店家同意将浴资专用卡延期3个月。

  去年12月24日,张先生投诉称,他在张衡路与仲景路交叉口某洗浴中心办的储值卡还剩2883元,现在换了新老板,致使原本可享受的搓背项目不能使用原卡消费。据了解,目前该投诉正在处理中。

  已经交了订金,提车时又加钱

  去年11月14日,市民岳先生在仲景北路车管所南某4S店购车,交了20000元订金和200元团购费,商家承诺月底提车。但到了约定日期,商家未能按时提车,并告知岳先生加钱才能提车。岳先生对此表示不满,要求商家退还20200元的订金和团购费。经辖区工商所调解,商家及时为消费者提供了所购车辆。

  市民赵女士称,之前她在信臣路某汽车4S店交了1000元订金,当时商家承诺不买车可以退款。但是当赵女士提出不愿意在此店购车后,该店却表示不予退款。随后赵女士拨打12315投诉,经工商部门调解,目前商家已同意退款。

  影楼关了门,卡内余额要不回

  去年5月29日,李先生在车站路与七一路交叉口某国际儿童摄影会馆办理了一张金卡,充值3000元,当时只拍了一套照片,照片还没取,商家便已停业。李先生对此不满,要求找回照片并退回卡内余额。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该店已转让,无法联系到原负责人,李先生需另寻解决途径。

  洗车卡没用完,洗车行注销了

  市民常先生称,之前他在光武路与仲景路交叉口的一家洗车店办了一张储值卡,但卡内余额还剩300多元时,该洗车店换了店主,新的优惠政策致使卡上余额无法使用。常先生遂投诉至工商部门,经调查,被诉方已将该店注销,无法处理。

  美容还没做完,找不到老板了

  去年12月24日,王女士向12315投诉称,她之前在建设东路某美容美发店办理了一张2000元的储值卡,该卡包含40次护理和10次美容套盒。然而,王女士只做了18次护理和3次美容套盒,便找不到老板了,致使剩余的服务无法继续。

  2014年12月,刘女士在车站南路与滨河路交叉口桂花城北门商铺二楼圣山雪莲美容店办理了充值卡,卡内还剩800元时,商家准备转让。刘女士想退款,商家不同意。后经协调,该美容店按消费者要求退还了500元现金,但剩余的300元须用来购买店里产品。

  工商部门:预付,三思而后行

  在面对预付消费时,市民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给出了建议。首先,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商家发放预付费卡一定要到有关部门备案,因此,市民应尽可能选择那些经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可以发放预付费卡的单位进行消费。其次,应对超长服务保持警惕,特别是标榜“终身”、“永久”或多年服务的商家,不可轻易相信,尤其是刚开业门店或无不动产或其他担保的高额预付费服务,一旦企业倒闭或经营者逃逸,将使消费者蒙受损失。另外,要认真签订服务合同。按照公平原则,依法约定服务时间、项目、费用、条件、违约责任以及限制性条款等,并妥善保管交易凭证和合同文本,切忌不签订、不索要合同或不经审阅而盲目签订经营者提供的格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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