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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检察院:提前介入确保棚改质量

A-A+2016年2月1日08:33南阳日报评论

  本报讯 (记者 王淼 通讯员 蔡庆娜 徐梦)作为南召县发改委聘请的“义务质量监督员”,棚户改造区居民周德明差不多每天都要到工地上去看一看,监督棚改工程质量。与周德明有同样身份的热心群众还有22位,他们这一身份来源于南召县检察院的一份检察建议。

  2015年6月份,南召县检察院针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预防调查。他们通过总体查询并研究全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数据库,选定疑点较多、问题较明显的乔端林场、国营南召县农场、云钢社区以及红阳、东佳、向东等工矿棚户区改造单位进行重点调查。

  通过进一步调查,他们发现该县棚户区改造领域存在扩大范围申报,套取棚户区改造资金、随意扩大建筑面积、挪用项目资金和土地权属存在争议等突出问题。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南召县检察院向县发改委提出了包括三项内容的检察建议:一是对已经存在问题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单位限期整改,并收缴违规资金入财政;二是牵头组织县住建局、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对全县所有棚户区改造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三是严格规范各责任主体的质量管理行为,创优工程质量,着力打造群众满意的棚改项目“放心工程”。

  截至目前,该县已收缴入财政的违规资金240余万元,并通过协议方式帮助云钢社区化解了产权争议问题,同时还面向棚改项目区聘请了23名热心群众作为义务质量监督员,全面参与到棚改工程质量监督中来,真正确保每个棚改项目都成为群众安居乐业的新型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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