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2月4日至2016年4月4日共60天期限内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sf.taobao.com/0377/01,户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本次变卖分三个阶段进行,现公告如下: 1.2016年2月4日至2016年2月23日为第一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10时至2016年2月23日10时(延时除外),若本阶段变卖未成交,则进入第二阶段变卖期。
2.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3月15日为第二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10时至2016年3月15日10时(延时除外),若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进入第三阶段变卖期。
3.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4月4日为第三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6年4月3日10时至2016年4月4日10时(延时除外),若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本次变卖程序终结。
一、变卖标的:南阳市宛城区张衡路与邓禹路交叉口东路南尚座花园一号楼一层商业部分,其中:101、102、103、104、105、106、107 号房产。预售证号均为:房预售证第2015004号(自西向东排列):
1.101号房产,面积:126.955平方米,变卖起拍价184.343万元,保证金18万元(人民币,下同),增加幅度2万元。
2.102号房产,面积:137.501平方米,变卖起拍价199.656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加幅度2万元。
3.103号房产,面积:206.263平方米,变卖起拍价299.497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加幅度2万元。
4.104号房产,面积:165.201平方米,变卖起拍价239.877万元,保证金25万元,增加幅度2万元。
5.105号房产,面积:137.501平方米,变卖起拍价200.754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加幅度2万元。
6.106号房产,面积:137.501平方米,变卖起拍价200.754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加幅度2万元。
7.107号房产,面积:206.299平方米,变卖起拍价301.199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加幅度2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则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对变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还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2月4日起至2016年4月2日17时止接受咨询(限工作时间),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加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做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网上成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南阳市新华东路支行,账号:941008010001309999)。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特别声明:上述104-107号变卖房产存在租赁,成交后,买受人可持相关法律文书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即视为交付。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377-61661869,联系人:侯法官,17603777986
咨询QQ:2242557865 微信公众号:南阳中院执行局
监督电话 0377-616618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南阳市新华东路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