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河南|新闻|视频|城市|旅游|汽车|财经

|邮箱|注册

新浪河南

新浪河南> 南阳> 要闻>正文

关于中心城区第二阶段社区创建情况的通报

A-A+2015年11月16日07:51南阳日报评论

  为确保11月底全面完成中心城区社区达标创建任务,快速推进社区创建步伐,市“双创”工作指挥部于9月份组织对中心城区143个社区创建工作进行了阶段考评;11月3日,组织市文明办、市爱卫办等部门,对第二阶段上报已具备验收条件的社区进行了初审;11月9日,市“双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对符合初审条件的85个社区进行最终考核评定,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社区第二阶段创建情况的评定

  (一)社区创建完成率的评定

  按照第一、第二阶段社区创建综合评定情况,截至目前,卧龙区社区创建总任务61个,已完成41个,完成比例为67.2%;宛城区社区创建总任务58个,已完成36个,完成比例为62.1%;高新区社区创建总任务11个,已完成8个,完成比例为72.7%;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区创建总任务13个,已完成5个,完成比例为38.5%。

  (二)“示范”社区的评定(15个)

  卧龙区(3个):七一街道曾楼社区,车站街道铁西社区,光武街道华盛社区;

  宛城区(8个):溧河乡胡寨社区,五里堡街道黄河社区,东关街道东拐社区,东关街道魏公桥社区,汉冶街道汉冶社区,汉冶街道北关社区,新华街道大井社区,仲景街道东关阁老庄社区;

  高新区(3个):百里奚街道黄岗社区,百里奚街道天洼社区,张衡街道和庄太平庄社区;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个):白河街道龙王庙社区。

  (三)“达标”社区的评定(57个)

  卧龙区(30个):武侯街道武侯、崔庄、北京路、师院北、医专东、华乐科技社区,卧龙岗街道中达、潘庄、医专、师院南、桃园、南农、宛西、风帆、飞龙、王营社区,车站街道车站、新西北、新西南社区,梅溪街道西关、新西社区,光武街道西华、刘庄、白庄社区,七一街道曙光、大众、塔园社区,七里园乡白塔、大寨社区,靳岗街道兰营社区;

  宛城区(21个):仲景街道药都、校场、牛王庙、泥营、宛运、三川社区,东关街道粮行、市场、玄妙观、书院、上游、仲景社区,汉冶街道净土庵、蔡庄、鸭电、恒安社区,新华街道文正、工农、卧佛寺、解放、联合社区;

  高新区(4个):百里奚街道许庄、百里奚、岗王庄社区,中关村产业科技园赵营社区;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个):枣林街道枣林、理工社区。

  (四)“不达标”社区的评定(13个)

  卧龙区(8个):武侯街道站南社区,卧龙岗街道彭营社区,车站街道顺达社区,光武街道光彩、榆树庄社区,靳岗街道坡桥社区,梅溪街道建中、八一社区;

  宛城区(3个):汉冶街道老庄社区,新华街道民主社区,东关街道一村社区;

  高新区(1个):张衡街道七里园社区;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个):枣林街道冉营社区。

  (五)四区(管委会)未申报验收社区数量(42个)

  卧龙区12个,宛城区20个,高新区2个,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8个。

  二、实施奖惩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全面推进社区创建工作,经市“双创”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实施以下奖惩:

  (一)对社区工作组织有力、整体效果明显的卧龙区、宛城区予以通报表扬。

  (二)对社区创建工作成效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被评定为“示范社区”的曾楼、胡寨、黄岗、龙王庙等15个社区予以通报表彰,并按照30万元的标准实施“以奖代补”。

  (三)对社区创建工作推进迅速、成效明显,被评定为“达标”社区的武侯、药都、许庄等57个社区予以通报表彰,并按照10万元的标准对社区基层组织实施“以奖代补”。

  (四)对未通过验收,被评定为“不达标”的站南、老庄、七里园等13个社区予以通报批评,要求责任区(管委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达标整改任务,市“双创”工作指挥部也将对照时间节点进行复核,届时,发现问题依然存在的,市“双创”工作指挥部将对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

  (五)对未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社区创建、申报任务的42个社区予以通报批评,要求四区(管委会)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将未申报社区和高速口闭合区以内所有社区(村)按照创建标准,改造提升到位,届时,对未达标或创建未全覆盖的,市“双创”工作指挥部将依据“双创”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相关责任区政府(管委会)、办事处、社区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问责。

  希望通过验收的社区查漏补缺、精细提升;创建不达标和未参与前阶段考核的社区,要全力投入、奋力追赶,力求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达标创建任务;同时,号召各级各部门要以创建工作为己任,聚力攻坚,主动作为,真抓实干,推进“双创”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暗访检查。

                                                                      2015年11月13日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简介 | 新浪河南简介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商务合作 | 联系我们  | 客户投诉 | 诚聘英才 | 网站律师 | 通行证注册 | 产品答疑

新浪网河南人民广播电台

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