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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首份电子保函成功备案 先提货后缴关税

A-A+2015年5月1日08:57河南 日报评论

  本报讯(记者 郭戈 通讯员 邵珠光)4月30日,记者从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获悉,由该行提交的我省首份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电子担保保函日前在郑州海关成功备案,这标志着我省已为5月1日开始实施的改革做好了充分准备。

  据了解,为落实“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要求,海关总署决定自5月1日起,在河南、山东、山西等9省(区)10个海关正式启用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此项改革实施后,丝绸之路经济带企业可自主选择向经营单位注册地、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或其直属海关集中报关点办理申报、纳税和查验放行手续。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口岸清关、转关、区域通关一体化等任何一种通关方式。

  为确保改革顺利实施,中行河南省分行与海关密切配合筹备区域通关一体化保函业务,自4月26日起开始进行区域通关系统联网测试。同时,该行将保函预审、格式确认等工作前移,于4月24日提前为河南阳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立金额为3100万元的区域通关一体化保函,并递交海关进行备案。

  “企业从海外进口货物,可以选择银行担保模式入关,即企业凭借银行开具的保函,即可先从海关仓库提货,后补缴海关关税。”中行河南省分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业内人士指出,在企业资金链相对紧张的情况下,银行出具的电子保函能带来15天左右的资金周转期,相当于15天免息贷款,这对于企业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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