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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南阳生育保险费率下调

A-A+2015年10月23日08:19南阳日报评论

  本报讯 (记者 范志钦 通讯员 陈琛 刘珍)本月起,我市参保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由原来的1%和0.5%分别调整为0.8%和0.2%。

  因基本医疗保险费与生育保险费合并征收,自今年10月起,我市参保单位的参保缴费额随着生育保险费率的调整有所变化,市直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可登录南阳市医疗保险中心网站(www.nysiw.com)关注最新的征缴计划,按照网上公示的征缴计划数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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