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全国22个省份(自治区)房价收入比低于全国30省的平均水平7.3,包括11个西部省(自治区)、8个中部省份和3个东部省份。可见,我国房价具有明显的区域差距。

  2015年,东部地区11个省(市)中,北京房价收入比以14.5再次位列第一,上海、海南、天津、广东、福建、浙江6个高房价收入地区紧随其后,河北、江苏、辽宁、山东房价收入比相对较低。

  中部地区8个省份房价收入比均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平均水平以下。从商品住宅销售均价来看,中部地区均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各省之间差距较小。

  西部地区11省份房价收入比,均低于全国30省平均水平,且有9个省市地区同比下跌。从商品住宅销售均价来看,西部地区普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各地之间有一定的差距,其中陕西、四川、重庆商品住宅销售均价相对较高,贵州最低。

  2016年房价收入比仍或小幅攀升

  从住宅自住需求层面分析,只有与当地居民收入水平和支付能力相适应的房价,才是合理的房价水平,这正是所谓的房价收入比的概念。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2016年开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延续了2015年触底反弹的格局,第一季度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7677亿元,同比名义增长6.2%,增速比上年全年加快5.2个百分点;全国商品房销售额18524亿元,同比增长54.1%,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60.3%。此外,据易居研究数据显示,2016年第一季度,全国商品住宅成交均价同比增长18.3%,销售面积同比增长35.6%。可见,从2015年楼市反弹至今,全国商品住宅出现了较大幅度的“量价齐升”,未来一段时间将进一步惯性上涨。

  在人均收入方面,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第一季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55元,同比增长8.0%。由于GDP增幅会小于2015年同期,所以居民收入增幅也会同步缩小,易居研究院分析预计201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左右。

  易居报告认为, 2016年全国30省(市、自治区)房价收入比将总体略高于2015年;东部沿海省市房价收入比将继续攀升,西部地区房价收入比下滑态势将趋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