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通报了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叶县夏李乡坟沟村原党支部支部委员王国志挪用征地补偿款案件

  2011年5月至2014年3月,王国志利用兼任叶县夏李乡坟沟村会计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坟沟村征地补偿款7.77万元供其个人使用和进行营利活动。2015年3月,王国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获嘉县发改委原主任王志宏受贿案件

  2011年3月至2013年12月,王志宏与副主任李庭君、农业经济股股长沈宏羽协商,以获嘉县发改委名义收取获嘉县千亿斤项目工程各标段施工方赞助费40.5万余元,收取申报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项目的村民赞助费12万元,对此,王志宏负直接责任,另外,王志宏还收受贿赂64万元。2014年11月,王志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6个月。2015年2月,李庭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沈宏羽受到行政降级处分。

  濮阳县户部寨镇原副镇长任永远套取惠农补贴案件

  2012年5月,任永远利用职务便利,组织该镇八个管区书记以辖区村民的名义为种植的小麦投保,编造虚假理赔手续,套取小麦保险补贴36万余元。任永远将其中29万余元分发给户部寨镇的八个管区书记,用于缴纳保险费用和管区公务开支,剩余款项用于公务支出并将其中1.5万元占为己有。2015年4月,任永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长葛市坡胡镇敬老院原院长胡德贪污民生资金案件

  2006年3月至2015年1月,胡德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敬老院集中供养老人资金3.41万元。2015年9月,胡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3年。

  邓州市彭桥镇绳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井建军骗取国家惠农补贴、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

  2003年9月至2013年9月,井建军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0.96万元,用于个人开支;为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6户村民申报危改资金,共套取国家危改补助资金3.97万元;在低保办理过程中,违规收取低保对象办证费0.16万元。2012年5月,绳岗村委违规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将8.545亩耕地变更为宅基地,收取30户群众建房款共计45.93万元,用于村务支出;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春节期间,顶风违规购置节礼分发给村组党员干部,共计0.99万元。2015年7月,井建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被免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依法罢免村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