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6日,台前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台前县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 建设“德美台前”实施方案》,对全县“移风易俗”工作的目标、责任、方法等进行了部署。同时配套下发了《台前县农村红白事标准参照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记者注意到,上述“标准”中,对包括彩礼金额、宴请规模等都做出了细化要求。其中,“彩礼总额控制在6万元内”、“女方娘家来宾不超过20人”等条文,引发舆论“滥用行政权力”质疑。对此,台前县文明办副主任李宏伟表示,制定标准是为移风易俗,减轻农民负担,具体数字参照本地经济状况制定。未来,上述标准将被纳入各地村规民约中,具备一定约束力,但并非强制。
政府机关发文控制彩礼
2016年12月26日,河南省台前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面向全县乡镇及县直单位,发布了《台前县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 建设“德美台前”实施方案》(台文明[2016]45号)。文件从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及保障措施四个方面,对台前县“移风易俗”工作作出规划。
记者注意到,上述文件中,多次提出将移风易俗与扶贫工作相结合,在提倡“不要房、不要车,自己家业自己创”的同时,要求“针对性加大对因婚因丧返贫致贫的弊害宣传”。
与这份实施方案一同下发的,还有《台前县农村红白事标准参照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标准”)。标准提出了“喜事新办”和“白事简办”的原则。在喜事方面,标准反复强调“控制”,包括对程序、彩礼、酒席、车辆等规模控制。而在白事方面,同样对时间和规模等提出要求。
记者看到,“标准”对红白喜事多项细节均有涉及。例如,要求彩礼总额控制在6万元内,女方娘家来宾不超过20人、喜宴不超过10桌、每桌不超过12个菜等。
不执行者将受惩戒
记者注意到,前述实施方案中提出,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31日,为“动员部署阶段”,侧重于宣传。而配套的“标准”,则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台前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称,参考指导意见中的“标准”,为最高标准,各地现有标准如有超过,依据指导意见中的标准执行。如有存在在具体操办过程中,“拒不遵守已列入本村村规民约规定的红白事相关标准”,村干部应“第一时间介入制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负面曝光和集体不参与其红白事等方式进行惩戒。”
婚丧嫁娶也有文件标准,台前县的做法,引发网络关注。部分网友对其制定过程和依据提出质疑。对此,台前县文明办副主任李宏伟表示,制定标准为“减轻农民负担”。标准中的具体数字,系参考日常生活,并依据台前县居民平均经济状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