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现场车祸现场

  11月2日晚,市区光明路南段发生一起出租车碰撞机动车隔离护栏交通事故,司机陈某被金属隔离护栏穿头而入,当场身亡,现场惨不忍睹。公安交管部门发布消息称,司机陈某属醉酒驾驶。

  当晚9时10分,记者接到报料赶到现场,光明路南段铁路涵洞桥两侧站满了围观群众。在事故现场中心区域,交警、消防官兵和120医护人员正在紧张工作。一辆车牌号为豫DT0575的出租车横在机动车道路中间,前方引擎盖部位已被撞得支离破碎,道路中间的隔离护栏散落一地。有两根金属护栏插入出租车前挡风琉璃,一根穿过玻璃插在副驾驶位置,而另一根则插入男性司机的头部,司机已无生命体征,现场惨不忍睹。随后,交警、消防官兵和医护人员合力将死者从出租车内抬出送往医院。

  昨天上午,市公安交管支队事故处理与预防大队民警告诉记者,当晚事故发生后,该大队民警当即赶到现场,经现场勘查,走访目击群众并对死者进行抽血化验,现已初步查清此起事故的原因:今年42岁的驾驶人陈某是湛河区人,11月2日20时45分许,陈某酒后驾驶豫DT0575号出租车,沿光明路南段自北向南行驶至铁路涵洞桥南附近,冲撞道路中央机动车道隔离护栏19米后,车辆甩尾旋转180度停在对向车道,陈某当场死亡。经检测,陈某血液中乙醇含量229.7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市公安交管支队民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

  开车不喝酒,喝酒别开车。有研究数据表明,当驾驶者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0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是未饮酒状态时的2.5倍;达到100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则是未饮酒状态的4.7倍。即使达不到醉驾标准,在少量饮酒的状态下,发生事故的概率也可达到未饮酒状态的两倍。

  此外,根据相关交通法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12分,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是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如果市民发现出租车司机有酒驾嫌疑,请拒绝乘坐并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