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8月3日(第16批)交办我市的31项问题,截至8月9日,已办结31项(详见附表)。其中,查处属实的27项,不属实4项。对于查处属实的问题,分别采取了关停取缔、限期整改、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责任追究等措施。共对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党纪政纪处分、辞退等处理。

  郑州市第16批交办件查处情况及办理信息汇总表(截至8月9日18时)

  (第6批受理编号10、第11批受理编号21号、第13批受理编号2)。三全食品厂内养猪场实为郑州全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7月19日至20日,石道经历强降雨过程,降雨量达50mm/h,造成全生污水处理场污水存储池污水溢出,流入东墙外排水沟,在排水沟聚集,渗入闫坡村民李留珍玉米地内,面积达260平方米。下达了《建议告知书》,要求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彻底解决处理污水倒排、流入农田的问题;全面排查排污设施、设备、雨污分离系统。7月23日,又对李留珍及其丈夫高志刚提出的经济赔偿进行调解,达成初步口头协议,公司同意赔偿李留珍夫妇经济损失4500元,7月24日签订正式协议时,李留珍夫妇反悔,要求再次提高补偿数额,最终协议没有达成,随后其丈夫高志刚再次将该问题于7月24日、29日连续向市长电话室、上级环保督察组反映。7月28日上午,省委环保督察组一行4人进行了实地察看,该公司各种手续证件齐全,环保设施运行正常。7月30日下午,全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与李留珍再次达成赔偿协议,并现场支付赔偿金。目前,已解决到位。登封市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石道乡闫坡村养猪场污染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2016.8.5)2郑州市高新区药厂街与石楠路交叉口东北角,祝福红城2号院工地,彻夜施工,扬尘污染严重,噪音扰民。向市长热线,执法局投诉,未解决。8月3日,进行了现场调查,施工现场存在扬尘污染和夜间施工问题:部分黄土裸露未覆盖,建筑垃圾清理不到位,未按照要求及时洒水降尘,车辆冲洗设备不达标,楼体外侧防护网不全等。调查人员当即责令施工单位进行停工整改。

  查处情况:针对该建筑工地存在的问题,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六个100%”要求,对覆盖不规范地方进行双层覆盖,对建筑垃圾进行

  清运,并洒水降尘,增加了自动洗车设备,增补了楼体外网。目前,工地已全面停工,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确保整改到位。

  高新区管委会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第十六批交办问题的查处报告(2016.8.4)3郑州市金水区红旗路与政七街交叉口东北角大河啤酒夜市、大胖烧烤摊排放油烟,大气污染严重。

  经查,因酒店餐饮发展需要,从去年开始在停车场空地经营夜市,后因生意惨淡造成亏损,今年6月份开始经营后被取缔,至今一直没有经营,同时大胖烧烤摊随之撤除。之前购置的烧烤经营工具堆积在停车场没有及时清理。

  针对烧烤工具堆积问题,进行集中清理,对现场堆积的烧烤架、桌椅、冰柜、门头灯箱广告进行清理,现场拆除私搭乱建遮阳棚、简易房,恢复大河锦江饭店停车场原貌。

  金水区政府

  金水区关于中央交办第十六批第3号金水区红旗路与政七街交叉口东北角大河啤酒夜市、大胖烧烤摊排放油烟,大气污染严重问题整改情况报告(2016.8.4)4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工农路31号院自来水公司院内,雷奥游泳健身馆向外排放污水,气味难闻,机器噪声扰民。

  (第11批受理编号22)不属实。经调查,该游泳健身馆排水系统完善,污水正常排入市政管网,未发现地面有明显积水痕迹,无难闻气味。

  7月29日对其噪音进行了检测,根据8月1日出具的监测报告(编号:YJ201607026),显示昼间监测值为58dB(A),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声环境功能划分方案(2011)的通知》(郑政办〔2011〕82号)文件,雷奥游泳健身馆位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标准值为60dB(A),雷奥游泳健身馆噪声未超标。

  中原区政府

  中原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第十六批交办雷奥游泳健身馆向外排放污水气味难闻机器噪声扰民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2016.8.4)5郑州市金水区晨旭路绿洲云顶小区5号楼,车状元洗车美容中心喷漆,气味难闻,机器噪声扰民。经查,调查后发现,郑州市金水区车状元汽车装饰用品商行店内无喷漆房,未发现喷漆作业,未发现喷漆作业所使用的工具,现场无难闻气味。检查中未听到明显噪音,要求负责人对产生声音的升降机、气泵、洗车机等设备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并要求该店将气泵挪进屋内。8月4日再次督促该店负责人将产生声音的气泵挪进室内,并采取隔音措施。现已申请噪音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进行下一步处理。

  金水区政府

  金水区关于中央交办第十六批第5号晨旭路绿洲云顶小区5号楼,车状元洗车美容中心喷漆,气味难闻,机器噪声扰民问题整改情况报告(2016.8.4)6郑州市二七区马寨产业集聚区振兴路与学院路交叉口西500米,河南新月新印刷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违法生产,曾向二七区环保局反映一直未查处。

  已转办

  (第11批受理编号46)7月26日至28日,经过多次排查核实。该企业工商、税务、印刷经营许可证等手续齐全,无环评手续。企业内部有两套独立的雨污水排放系统,雨水进市政雨水管网,污水进市政污水管网。由于该企业未安装污水处理设备,生产车间的清洗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污水管网,而产生异味。责令企业尽快安装污水处理设备,整改到位。对企业下达了停止生产通知,并查封、关停该企业的生产厂房、设备、电源,防止在未取得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开工生产。二七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与马寨镇环保所对该企业下达了《郑州市二七区环境保护局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二七环限改2016年2016069号),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之前不得擅自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