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治超统一执法标准

  《意见》明确,今后治超将统一车辆限载执法标准。取消车货总重超过55吨、平均轴载超过10吨和载货超过车辆出厂标记载质量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称重。

  对经检测确认超限超载的车辆,由公路管理机构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处罚、记分后放行。

  对堵塞交通、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及时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罚款禁与部门保障挂钩

  《意见》要求加强道路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超限超载行为建立信用记录,将运输企业相关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探索实行超限超载车辆保险费率上浮制度。

  《意见》还要求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清理涉及道路运输企业和驾驶人的各类收费项目,坚决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

  同时,保障治超执法经费。严禁将罚没收入同部门经费保障挂钩。

  单排运输车两年整改完

  据了解,全国汽车物流企业约有300家,共有车辆运输车3万—4万辆。

  据交通部运输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内车辆运输车普遍严重超载,80%以上的市场运力是“双排车”。国家标准车型可装载汽车6—7辆,非法改装的“双排车”却可装载21—24辆。

  而新标准车型装载量为8-10辆,长度限值22米。9月21日后,双排车辆运输车将严禁进入高速公路,单排运输车也将在两年内整改完毕。同时,加强货车营运资质清理,规范普通货物、大件货物和危险货物营运资质分类许可。禁止大件运输专用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