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峰、杨福平同志因工作变动,本人提出辞去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郑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张俊峰、杨福平的辞职请求,并报郑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03-13 16:22评论(16)|
03-13 15:35评论(5)|
03-13 10:59评论(33)|
03-06 12:12评论(36)|
01-06 08:01评论(275)|
01-03 12:49评论(1660)|
12-30 07:50评论(78)|
12-30 07:46评论(691)|
12-27 07:26评论(12)|
12-19 08:31评论(314)|
查看评论(0)网友评论
发 表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