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韩春光
“从这儿跑到那儿,从那儿跑到这儿。3年多来,除了4次官司,还往多个部门跑了100多趟,跑断腿、磨破嘴,就是办不成一个房权证!”
7月中旬,记者随安阳市民王建国,到该市房管局及该局房产管理交易中心(简称房管中心),市地税局两税科及该局契税分局等部门询问其房改房办证一事,结果依然让人纠结无奈,哭笑不得。
为讨公道四次诉讼,终于要回房改房
王建国说,1994年他在市饮食机械厂工作时,交纳4万多元分到一套当年新建、90多平方米的集资房,即房改房。
“到2012年,突然发现这套房子以一个房号,即安阳市文峰区字第房改1000351号,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分别登记在了王某和王某某两人的名下。一套房一个房号,两个房产证,两个所有权人,真让人不解。为此,我将市房管中心、饮食机械厂、王某和王某某分别起诉到法院。”
2013年6月,安阳市文峰区法院下达(2013)文行初字第6号判决:撤销市房管中心为王某颁发的文峰区字第房改1000351号房权证。2013年11月,安阳市文峰区法院下达(2013)文行初字第41号判决:对王建国要求撤销市房管中心为王某某颁发的,与王某同一产权证号的文峰区字第房改1000351号房权证不予支持;驳回了王建国的诉讼请求。2014年6月,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4)安中行终字第28号终审判决:撤销了文峰区法院(2013)文行初字第41号判决,和市房管中心为王某某颁发的文峰区字第房改1000351号房权证。
“至此,我以为市房管中心会将这套房子,按房改房政策登记在我名下了。可当我到房管中心法规科询问时,该科负责人却说,还要法院判决确权,由法院将房子确权给我,才能给办房权证。于是,我又到文峰区法院起诉。2015年1月,文峰区法院下达(2014)文民一初字第755号判决:这套房屋归我所有,并让饮食机械厂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我办理房屋相关手续。”
虽已确权难以办证,跑了百余趟无结果
王建国说:“眼看只剩办证最后一步了,可实际上情况比我想象的复杂得多。今年4月文峰区法院向市房管局下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同时市饮食机械厂也做出《情况说明》,请市房管中心按房改房政策为我办理房产登记。然而,当我再次来到市房管中心,该中心法规科负责人却又让我到市房产测绘中心对房屋进行测绘。测绘后,该科负责人又让我去评估房产,缴纳契税。于是我又来到市地税局直属分局评估窗口,可这里工作人员说,我的房子是房改房不需要评估,也不用交税。于是,我又来到房管中心法规科,该科负责人却对我说,如果不经法院确权判决,直接可按照房改房政策办理房产登记,既然我已经法院判决确权,按有关规定就要交契税,不交契税办不了房权证。”
“无奈,我只好又来到市地税局直属分局评估窗口,可这里工作人员说,只对个人与个人交易房产评估,不评估公家对个人过户的房产。若房管局说个人确需交税,单位也需要交税。单位交税要到文峰区地税局。于是,我又来到文峰区地税局,这里工作人员说,市饮食机械厂因为改制名存实亡,15年前就停止交税,税号早停用了。若恢复纳税需重启系统,企业需要把15年来所欠各种税款补齐。如交建筑税,需到宝莲寺税务所建筑税科。我又跑到宝莲寺税务所。建筑税科负责同志说,缴纳其他税款要到文峰区地税局税政科询问,我又跑到文峰区地税局税政科。税政科同志说,要补交土地增值税,之后才能出具完税手续,建议我先去评估。之后,我又来到市地税局直属分局评估窗口,这里工作人员说,判决书中有房产价值数额,无须评估,再说也没有交易的对方,无法评估。建议我到市地税局契税分局契税窗口,按判决书中的房产价值数额缴纳契税。”王建国无奈地对记者说。
“我又来到市地税局契税分局设在市房管中心服务大厅的契税征收窗口,这里工作人员再次告诉我,我的是房改房不用交契税。如果要交,还得缴纳自1994年到现在的滞纳金。连契税带滞纳金,再加上企业要补交的税款,算下来有200多万元,是房子本身价值的七八倍。就这样,3个月来我在许多部门之间来回跑了100多趟,跑来的结果是:不交税,办不了房权证;交税,恁大数额我又交不起,还是办不了房权证!”
部门之间谁在扯皮
为多方了解情况,7月15日记者和王建国一同来到市房管中心法规科。该科负责同志说,根据他的理解,王建国应把个人部分的契税交了,滞纳金不用交,可以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并且为让王建国快点办证,今年6月房管中心专门出具了一份“王建国出资43500元购买职工集资福利房,法院判决房屋归王建国所有,饮食机械厂同意将房屋出售给王建国”的情况说明。由于王建国走了诉讼程序,所以不能按房改房政策免交契税。
对此,随后记者和王建国一同来到安阳市地税局两税科。该科负责同志说,首先必须搞清楚,这套房是房改房,还是二手房。从各种证明材料来看,这套房属于房改房,只是有关部门和个人对其进行了错误登记,法院的判决只不过是对错误登记进行纠正,依法确权,根据房改房政策,王建国无须交税。
接着,记者和王建国又来到安阳市地税局契税分局设在市房管中心服务大厅的契税窗口,该窗口负责人说:“从饮食机械厂当年出售公有住房的文件〔安饮机(1998)10号〕和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文件的批复〔安房改办售(1998)46号〕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享受免征契税的规定,王建国这套房显然不是二手房,不存在个人之间的交易,即房产过户,因此无须交交易契税,应按房改房政策登记发证。”
一说交税,一说不交税。部门之间究竟谁在扯皮,是谁在不作为或乱作为?王建国对此感到无比愤慨,心力交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