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郑州消防支队金水大队对郑州海关7月7日发生的火灾作出处罚10万元的决定,该起火灾着火物资为办公桌等物,导致火灾发生的原因则是管理不到位,防火措施不力。

  7月7日18时30分,农业路与经一路交叉口郑州海关办公楼3楼一办公室起火,现场浓烟滚滚。

  郑州消防支队接警后迅速到场处置,半小时后将火扑灭,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40平方米,着火物资为办公桌、沙发、床等物品,无人员伤亡。

  昨日上午,金水区公安消防大队相关负责人称,郑州海关大楼7月7日发生的火灾造成了严重社会影响,郑州海关违法行为恶劣,对该起火灾负有管理不善的责任,决定给予郑州海关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的处罚,限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希望各个机关团体和政府机构以及其他机构都要引以为戒,做好各自的消防安全,特别要落实单位的消防安全。

  郑州晚报记者 汪永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