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该广告未经审批,将约谈其发布单位负责人

  8月11日,记者就此事采访洛阳市工商局,该局广告科工作人员称,户外广告实行属地管理,针对市民投诉已安排西工分局前去调查。

  随后,西工分局监管科负责人杨学木告诉记者,接到通知后立即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发现该广告已经撤换。

  杨学木说,户外广告首先要有规划、城建等部门的审批,再由工商部门审批广告内容才能对外发布,但香榭里·畔山所发布的广告内容未经审批。此外,该广告内容低俗,现在虽已撤换,但仍要由辖区工商所约谈广告发布单位负责人,杜绝以后再次发布类似低俗广告。

  业内 |鼓励营销创新,坚决抵制恶俗广告

  采访中,洛阳一资深策划人士对香榭里·畔山的营销方式提出质疑。他认为,“黄金十年”过后的房地产,很快进入了“白银时代”,这也是房地产市场“野蛮生长”后的改革阵痛期。国内绝大多数城市的严重供大于求和产品同质化,加上资金压力,给房地产营销带来很大压力。营销,单从文案上看,应该是一个在中国丰富的汉语言文学范畴内,进行的创新和传播的行为。但在当下,市场对营销的渴望,遇上了“江郎才尽”的文案,抑或是急于求成的地产营销人。于是就出现了“男人都想多‘一房’”等类似的恶俗广告词。看似在运用语言多样性,实质是在利用败坏的社会价值观,引起市场和客户的关注,这样不仅不值得关注,还要严格杜绝。现在传播媒介多样,随之而来的就是监管、审查的缺失,才导致心存侥幸的人为达到“己利”,不惜绞尽脑汁出此下策。

  营销的目的,就是为产品服务,广告文案更应该倡导积极的价值观和社会关系。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能实现创新,利用丰富的中国文字,做出喜闻乐见、客户传颂的广告,才为上策。所有的广告文字,应该切合产品本身,通过美化、通俗易懂的方式,将产品更好地传递给市场,并得到客户认可,才是房地产广告的真谛。

  律师|违反禁止性规定,应责令改正或停止发布

  针对此事,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律师郭磊说,“《广告法》第七条规定,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广告中不得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等情形。”

  该开发商所发布的户外广告实际上是利用“双关语”达到吸引眼球的目的,但其所指向的内容或隐含的寓意却与我国基本的道德伦理相悖,理应由广告审查监管部门依法对其处理,责令其改正或停止发布行为。

  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律师杜鹏认为,商业广告内容依据《广告法》应当有利于人民身心健康,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

  上述商业广告显然为了吸引眼球,炫耀的是一夫多妻制,男人都想多“一房”的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低俗内容。

  该广告违反《广告法》第七条禁止性规定,应根据第三十九条规定,由广告监管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相关链接

  2012年7月下旬,市民反映洛阳街头出现“小三魅力势不可挡”的低俗楼盘广告,经查实,洛阳市工商局对洛阳亚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做出罚款15000元处理,对洛阳伊洛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擅自发布“小三魅力势不可挡”房地产广告做出罚款500元的处理。随后,洛阳市创建办安排市工商局对洛阳市范围内“小三魅力势不可挡”等低俗楼盘广告进行全面排查。

  2013年,宜春一楼盘在繁华地段打出了巨幅滚动广告:“一个叫做爱的香巢”,很多网友斥之为“低俗不堪”。广告牌负责人介绍,广告的内容是他们自己设计的,但他们的意思是,他们的楼盘是一个爱的香巢。其中广告语中的“做”,是与“叫”连在一起,而不是与“爱”连在一起。其断句是这样的:一个/叫做/爱/的/香巢。随后,工商部门立即要求广告牌的负责人关掉电源,再通知工作人员将广告牌上的内容撤换,之后再到工商及相关部门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