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高鸿鹏 首席记者 何正权 通讯员 汪星晨

  本报讯 10月29日,省公安厅在信阳召开全省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决定从今天起,全省统一行动,针对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问题,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处罚行动,集中办理一批典型案件,并公开曝光。

  [进展]处罚违法人员128人,拘留19人

  在当天的工作推进会议上,相关负责人通报,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电动车棚4466个,处罚物业企业63家、违法人员128人,罚款14.9万元,行政拘留19人,同时指出了一些地方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治措施不落实、集中打假未开展,车棚和智能充电桩建设推进缓慢,对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打击力度不够等问题。

  省公安厅陈志中副厅长特别强调,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各有关警种要抓好电动车综合治理,防控电动车少发火灾,特别是不发生亡3人以上火灾。

  参会人员还到信阳市茗阳天下二期小区观摩了电动车火灾防控工作。大河报记者在该小区了解到,76个智能可控时电源控制器已在该小区投入使用。按该小区物业设定的投币1元充电4小时,充满需要两小时,1度电0.5元,充满电动车业主需投币2元,而物业的成本只有0.6元。目前该小区已建成电动车充电棚46个、可以为760台电动车充电。南湾管理区管委会、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精心打造“茗阳天下”试点小区,收到了显著效果。

  [规定]11月30号前,所有物业小区全部建好充电车棚

  根据省公安厅相关要求,对已建成居民小区,有物业服务或者主管单位的,11月30日前要全部建成电动车棚和智能充电桩;对城中村自建房和没有物业及主管单位的居民小区,11月30日前建成率要达到60%,年底前达到100%。昨日,会议专门对电动车棚由谁来建、怎么建、如何建好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说明。

  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电动车集中充电棚由物业企业或主管单位出资建设,无物业和主管单位的小区,由乡镇、街道办督促社区来建设;其次,每个小区都要建设智能充电桩。用地紧张的,可利用沿街街道、小区道路建露天智能充电桩。城中村、村民自建房、老旧小区可以利用建筑外墙,建露天智能充电桩。其三,规划选址要合理,参照信阳和郑州建设模式,选取不同性质住宅小区,合理确定建设位置,先行试点、逐步推开。防范措施要到位,车棚要设置防火分隔,电气线路要规范,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智能充电桩要具备自动断电功能,过负荷、短路以及漏电保护功能,断电记忆等安防功能。日常管理要跟上,督促物业和社区,安排专人加强对车棚和智能充电桩日常检查巡查,特别要加大夜间值守巡查频次,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行动]约谈电动车经销商及改装厂家

  据了解,针对电动车违法乱象问题,近期将分别开展集中行动和约谈。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透露,10月30日起,全省将统一行动,针对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问题,开展一周的集中处罚行动,集中办理一批典型案件,并公开曝光。

  11月2日,省、市、县三级统一行动,消防、治安、交警、经侦、刑侦等警种共同参与,组织开展电动车安全管理集中约谈。省厅约谈全省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市、县两级分别约谈辖区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和改装厂家,从生产、销售等环节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规定。

  11月5日,各地公安机关、各相关警种会同质监、工商等部门开展集中打假行动,把违法生产、违法改装的厂家和门店摸清摸透,该查封的查封,该取缔的取缔,该判刑的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