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为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省公安厅组织治安、经侦、交通、刑侦、消防等警种,会同省质监部门,对全省13个省辖市77家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分析通报我市电动车火灾事故的特点和原因,要求各生产厂家依法生产和经营,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不断改进电动车结构,并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提升车身耐火性能。
据了解,全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2000万辆。大部分电动自行车未按照限速20km/小时,重量40kg,功率240W的国家标准生产。很多电动自行车“非标化”生产,速度快、质量大、体积大、装载多,电动自行车“摩托化”。我省电动车交通事故已占到交通事故总数的50%以上。
省公安厅副厅长陈志中在约谈会上分析了我省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出我省大部分电动自行车超标、超范围生产,带来了一系列消防、交通、治安等社会问题,是河南公共安全之大患,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电动自行车问题已成痼疾顽症,到了不治不行的地步。
陈志中对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生产企业要依法生产和经营,不搞违法贴牌、代工生产,严禁无证生产。同时加强对分销产品市场的售后服务和调查,凡发现改装、拼装或冒牌生产原厂商品的,要坚决终止合作关系,并及时报告当地质监、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各企业要以此次约谈会为界线,停止一切违规和涉及电动车违法活动。凡顶风改、拆、装电动自行车,继续赚黑心钱,仍然做不良企业、不良老板的,一律依法严惩不贷。
他表示,副省长、公安厅长许甘露履新河南100多天,对电动自行车问题倍加关切、高度重视,先后数十次作出批示指示。此次借约谈会给各生产企业打个“预防针”,凡在这次集中打假专项行动中,发现无证生产、制假售假、非法拼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查处。
约谈会上,4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作了表态发言,并就全力确保产品安全和质量作了公开承诺,77家电动车生产企业负责人当场签订承诺书。
承诺书主要内容有:保证生产工艺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保证原厂电动车自行车组件、配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断改进电动自行车结构,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提升车身耐火性能;不断改进技术,优化电气线路,改进电瓶漏电、过载保护装置,提高电动车本质安全;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增加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