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

  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为便于各地、各单位及早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现将2016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7日至13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五、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