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简单明了的案件,却先后两次因证据不足被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是犯罪嫌疑人在说谎,还是他真的被冤枉?
大案牵出的“小案”
说它简单明了,是因为此案只是一起重大集资诈骗案件牵涉出的“小”案。2012年,淇县某电力有限公司员工王某因为个人赌博的不良嗜好欠下数十万元的外债。为了偿还债务和继续赌博,王某想到以找承包农网改造工程合伙人的名义骗取他人钱财。为了让被害人信服,王某找到刻章店老板郭明,以100元的价格让其私刻了其所在公司的公章,并以此先后向多名被害人出具收据,累计诈骗达千万余元,导致数十名群众的“投资款”血本无归。
2014年3月,王某集资诈骗案案发后向淇县公安局供述了找郭明刻章的详细经过,并且指认了案发现场,辨认了郭明。淇县公安局将郭明用于两台刻章的电脑及刻章机进行了扣押,并送交鹤壁市公安局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郭明用于两台刻章的电脑硬盘20处出现伪造企业印章内容的字符,并且字符发生了角度偏移。
他坚称“没刻章”
人证、物证俱在,案件到此本该告一段落。但犯罪嫌疑人郭明此前曾因私刻公章被公安机关处罚过,具有较强的反侦查经验,拒不供述自己私刻公章的犯罪事实,一直辩称自己电脑中存有的涉案公章字符是平时没事时在电脑中练习技术时留下的,自己实际上并没有刻出涉案公章。
2014年12月25日,淇县公安局以涉嫌伪造企业印章罪,提请淇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承办检察官葛普然认真分析案情发现,虽然郭明电脑硬盘中存在涉案公章字符,其本人也经过王某指认,但就此认定其私刻公章明显证据不足,因此没有作出起诉决定。不久,郭明被取保候审。
在此后4个月的时间内,淇县检察院先后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是警方依然没有找到足够的证据,案件依然没有进展。2015年4月23日,检察官葛普然决心会同公安民警着手办理此案。
奔波查真相
承办检察官葛普然仔细分析案件后认为:“既然郭明一直坚称电脑硬盘里的涉案公章字符是自己平时练习的,自己没有刻出公章,那么只要从技术层面上恢复或找到涉案公章刻出过的记录,事情的真相自然就水落石出了。”
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后,为了求证思路在技术上是否真的切实可行,检察官葛普然积极联系了河南省检察院技术处的专业人员。省院技术处的专业人员到淇县后对案发现场、涉案电脑、涉案刻章机等进行全面勘查,经过一天的艰苦努力后,终于确认了郭明在其电脑中设计了涉案印章,并且认定出郭明利用其电脑和刻章机刻出了涉案印章。
到此一步,按说事情终于明明白白了,可是省院专家随后的话又让承办检察官葛普然重新锁上了眉头。“因为省院不是独立的鉴定机构不能出鉴定意见,只能就鹤壁市公安局的鉴定意见出具文证审查意见,或者出具现场勘验笔录两种证据形式。但鹤壁市公安局的鉴定意见不明确,在此基础上出具一个明确意见不太合适;检察机关是审查机关,虽然有自行侦查权力,但主要职责还是审查,检察机关又是公诉机关,在法庭上应当对证据保持中立,所以,文证审查意见又不太合适。”
为了让案件顺利告结,承办检察官葛普然经过多方查询后得知有两家鉴定机构有资质有能力解决此难题,一家在上海,一家在北京。经过和淇县公安局协商后,承办检察官葛普然和公安民警前往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在郭明电脑硬盘中发现“开天印章雕刻”软件设计某电力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痕迹信息及组图。
终于认罪了
2015年5月3日,此案终于在淇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人胸有成竹,当庭出示了有关证据材料和证人证言,以及最为关键的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面对铁一般的事实,被告人郭明哑口无言,只好说:“我认罪,章我刻了。”
法院审理认为,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是此案定罪的关键。而且此鉴定意见与其他相关证据,形成了一条牢固的证据链,足以证明郭明的犯罪事实。
2015年6月15日,被告人郭明因犯伪造企业印章罪被淇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其当庭服从判决不上诉。
记者 李杰 通讯员 王瑞俊 秦榕/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