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守护”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上蔡县公安局西洪乡派出所主动作为,认真梳理排查辖区上网逃犯,切实加大追逃力度,全力维护辖区治安大局稳定。近日,该所民警通过连续工作,连续到案两名网上逃犯。

  早在2016年12月27日22时许,在上蔡县西洪乡曹王村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嫌疑人王某某将张某某、薛某某打伤后逃窜,经上蔡县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张某某和薛某某的伤情均为轻伤。办案民警将情况汇报给教导员张昆,经县局批准,对嫌疑人王某某启动网上追逃。

  2017年12月以来,西洪派出所民警梳理排查辖区逃犯过程中发现,涉嫌故意伤害嫌疑人王某某有劝投可能。考虑其家属顾虑较大,立即给教导员张昆进行汇报,所长张昆和民警多次到王某某家中不厌其烦反复做其家人规劝工作,讲透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讲明利害关系,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在对王某某家人做工作的同时,民警又多次到受害人家中走访慰问。经过民警的不懈努力,2月12日,在国家政策的感召以及在公安机关追逃的强大压力下,王某某在其家人的劝说下决定结束逃亡生涯,配合民警,来所投案。

  在民警张昆劝投王某某投案时,不放松对其他网上逃犯的梳理摸排,并通过信息分析研判对辖区内网上在逃另外一名人员程某某进行追踪。2018年2月12日,在掌握犯罪嫌疑人程某某落脚点后,西洪派出所所长张昆、带领辅警快速赶赴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与汉江路交叉口,并于当日13时30分许,在犯罪嫌疑人程某某租住地将其成功抓获。目前,程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根据《刑法》,燃放孔明灯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在人群密集场所、高层建筑集中区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区域燃放孔明灯,拒不服从管理、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罚款或行政拘留。(通讯员:上蔡县公安局 尚公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