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做好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资助工作,就读普通高中的残疾学生每年补助1500元……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强调要强化政府职能,全社会共同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到2015年,超九成残疾少儿有学上
到2015年,城市和经济发达地方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将基本达到当地普通儿童少年水平,其他地方这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要达到90%以上。同时,我省还将以多种形式对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儿童福利机构适龄残疾少儿能够接受义务教育。
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中教育部(班);普通高中要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就读;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也将拓宽专业设置,扩大招生规模;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普通高校将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残疾学生上高中每年补助1500元
我省将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在“两免一补”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贫困残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残疾学生要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在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部)就读的残疾学生也应享受国家助学金。就读普通高中的残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每3名残疾学生要确保1名教职工
我省将执行特殊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中小学阶段将按照教职工人数和残疾学生人数1∶3配备,同时提高高校特殊教育学院(系)教职工编制标准,按照教职工人数与残疾学生人数1∶5配备。
此外,还要配备必要的医疗康复和护理人员,并纳入教职工编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