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田明)今后我省更多农村学生可享受中职教育的免学费政策了!12月26日,从省教育厅传来好消息,我省将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范围,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实施。同时,还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
公办民办中职农村学生均可免学费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农村学生可免费读中职。
据了解,本次免学费的范围也包括民办学校,具体来说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普通本专科院校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免学费对象包括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但不包括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
对于在民办中职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
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的标准给予补助。
也就是说,今后农村学生无论上的是公办还是民办中职,都免学费。免学费补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6∶4的比例分担。
对于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公办中职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今秋入学时已缴的学费,按实际收取的学费收多少退多少,学费退还最晚本月底前完成。
民办中职学校每学期开学时,可照常收取学生学费。免学费补助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方式,通过代发银行将免学费补助金直接打入免学费学生本人的“中职学生资助卡”中。
2013年秋季起调整助学资助对象
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也将进行调整。
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用于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
根据要求,2012年秋季学期至2013年春季学期,我省助学金政策覆盖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将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有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还将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其中包括我省26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等地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另外,中央和省财政按一、二年级在校学生(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15%的比例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已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在校学生,符合国家助学金政策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