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区域:
租金标准:有电梯15元/平方米、非电梯房14元/平方米
二类区域
租金标准:电梯12元/平方米、非电梯11元/平方米
三类区域
租金标准:电梯10元/平方米、非电梯9元/平方米
四类区域
租金标准:电梯8元/平方米、非电梯7元/平方米
五类区域
(以上范围以外)
租金标准:电梯6元/平方米、非电梯5元/平方米
新闻直击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郑州市目前有26个项目1.24万套保障房即将交付使用。值得关注的是,这是郑州市首批面向社会公开配租的公租房。
据介绍,郑州市自2010年起,开始计划以公租房为重点,大规模实施保障房建设。按照郑州市拟定的“三步走”发展战略,目前已面向航空港区、产业园区来郑务工人员建设公租房项目27个5.07万套,其中21个项目3.9万套已形成实际供应;面向社会公开供应建设的公租房项目26个1.24万套,目前尚未形成实际供应。
对于公租房配租,郑州市房管局保障办将设立举报电话,对资格准入、使用、退出等环节加强监管,其中0371-67883316、67883317接受资格准入方面有关举报,0371-67889389接受违规出租、转让等方面有关举报。
政策详解
公租房咋申请?
郑州市房管局保障性住房办公室主任代文启说,只要符合条件,即日起即可申请公租房。主要有个人申请和单位申请两种方式。
一是个人申请。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由户籍所在社区或居住地社区作为受理申请单位;来郑务工人员在持有居住证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
具体流程是:个人申请→社区受理→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区(管委)民政部门复审 →区(管委)住房保障部门核准→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
二是由单位提出申请。即单位提申请→区住房保障部门受理→区住房保障部门核准→ 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
公租房面向谁?
1.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2280元)。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应年满法定结婚年龄。
2.新就业职工:具有郑州市常住户口;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本人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3.来郑务工人员:持有郑州市居住证1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在郑州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按照规定,上述申请家庭人均净资产还应低于规定标准(目前为16.42万元以内)。
如果您对政策有啥不明白,可拨打郑州市房管局咨询电话:96555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