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全省首批819名高校学子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金将由高校一次性发放到位。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政府财政首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我省自1月6日在全省高校启动首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后,经过层层选拔、评审,全省共有819名硕士、博士研究生获得资格。按照计划,入选者中,博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所需资金由财政全额承担。评选结束后,将由高等学校把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此外,高校还将把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