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可以叠加保单

  事实上,所谓的“买多一份保险,就多一份保障”,主要指的还是对与人身相关的各种产品,比如意外险、寿险以及重疾险。这些保险产品买得越多,的确是赔得越多,不受公司的影响,也不存在重复投保的问题。在某种意义上,还有一种“残忍的致富”,就是指这些以生命和重疾为代价换来的赔付,来延续对家庭和亲人的关爱和责任。

  意外险:可以买多少就赔多少

  莫先生的工作是一家公司的驻海外某国代表,每年除了假期,基本上都在非洲某国做工程。每年公司在他身上花的保险费高达数万元,不仅有全面的交通意外险和人身意外险各100万元,还有各种高端医疗。不过他每年休完假重新出发时还另外在一家保险公司自己掏钱购买一份综合意外险,额度为100万元。一旦发生了意外,只要符合理赔条件,这三份意外险全部都可以赔付。

  所以,对于意外险来说,只要是因为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或者身故,对应的赔偿金或身故金都是可以叠加的。像莫先生的案例,譬如说因为交通意外导致的残疾或者身故,累计起来三份保险都是100%赔付,一共300万元。如果莫先生因为交通事故意外的其他意外而出险理赔,也可以获赔200万元。

  意外险不能无限购买

  但这并不意味着人身意外险就可以无限地购买。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一般保险公司会规定购买限定数额。比如有的保险公司规定意外险只能一次性购买3份,有的则规定航意险最多只能购买10份,最高保额不超过200万元。超出了这一范围,也有可能被拒保拒赔。

重疾险:可叠加重疾险:可叠加

  与大病相关的,就是重疾类保险产品,一旦发生合同里所规定的疾病,则必须进行理赔。这些理赔只与有没有被确诊有关,和治疗状态和治疗花费无关。比如近来很多保险公司推的防癌险,只要被确诊是得了恶性肿瘤,均可以进行赔付。而有些恶性肿瘤也属于重疾范围,因此如果同时也购买了重疾险,则可以同时获得赔付。

  举个例子,王先生在A公司购买了一份30万元的重疾险,之后又在B公司购买了一份10万元的防癌险,同时还在C公司买了一份50万元的终身寿险。若干年后,王先生在体检中被查出了恶性肿瘤,此种恶性肿瘤也在其购买的重疾险范围之内,无论是否已经开始治疗,A公司和B公司都必须马上向其赔付,赔付总额一共为40万元的费用。如果在病发初期,只花费了20万元就将病情控制住了,则剩下的20万元也无需向保险公司返还。如果无法控制,若干年后如王先生经过治疗也无法挽救而不幸离世,则C公司最后还需要赔付50万元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