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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检察院:“两法衔接”绘出碧水蓝天

A-A+2014年9月29日08:02南阳日报评论

检察官到白河边调查水污染情况检察官到白河边调查水污染情况
检察官走访南水北调工程施工现场检察官走访南水北调工程施工现场
检察官在南水北调渡漕沿岸走访检察官在南水北调渡漕沿岸走访
检察官走访污水处理企业本报记者 吕文杰 摄检察官走访污水处理企业本报记者 吕文杰 摄

  本报记者 吕文杰

  “两法衔接”是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

  自2013年以来,卧龙区检察院依托互联网建成了卧龙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大力开展“保护母亲河·白河水”生态环境治理专项行动。行动开展期间,该院干警走访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掌握了影响和破坏水质的第一手资料,对辖区内7家无营业执照的砂场进行了取缔。

  一个行动——

  做好生态环境保护

  早在2013年初,卧龙区检察院就是“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的参战单位之一。检察长赵新强提出:“要切实保护好南阳人民的‘生命之水’,确保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齐头并进。”

  去年8月,卧龙区检察院干警在走访中发现紧邻市八中潦河校区的潦河水被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潦河是白河的一条重要支流,检察长赵新强立即要求该院“保护母亲河”工作小组展开调查。

  该院干警经过两天摸排,发现污水来自潦河上游的沐沟河。干警们沿河一路查找,在卧龙区王村乡河营村紧邻铁路货运编组站发现一个化工厂,周边散发出难闻的气味。经过对现场及周边群众调查得知,该化工厂自2011年建成生产以来,长期非法排放化工污水,造成河水污染、鱼虾死亡,王村乡政府多次要求该厂停产,但该厂经营者置若罔闻。

  卧龙区检察院立即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对该化工厂进行了强制检查和现场勘验,发现了非法排污的地下管道,监管部门依法关闭了该工厂,卧龙区检察院也对其立案调查。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院干警把大量的工作精力放在监督立案环节上,对无采砂证件的13个非法采砂点全部限期立案。同时加大打击力度,已提请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1人、上网追逃1人。

  一个平台——

  给污染企业戴上紧箍咒

  “此案的成功办理,应归功于我们构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检察长赵新强说,近日卧龙区对曾被中央电视台曝光的“小镇大污染”事件的责任人、蒲山工商所原所长蒋某以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蒋某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这起案件的办理和“两法衔接”平台有很大关系。

  2013年10月,卧龙区检察院依托互联网建成了卧龙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他们明确责权,选择环保、水利、工商等与群众生活联系密切且执法业务量较大的区属20家行政执法单位加入网络平台,并组织这些联网单位的操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督促他们补录2013年度行政处罚决定800余份等相关信息。

  卧龙区蒲山镇境内拥有大量优质石灰石。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石灰厂、水泥厂、钙粉厂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由于大部分企业粉尘排放不达标,蒲山镇常年笼罩在阴霾中。2013年11月初,针对该镇众多水泥厂无证生产、粉尘毒害群众、污染周围农业的事件,卧龙区检察院根据前期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调查的情况,通知蒲山派出所对相关无证生产水泥企业以涉嫌污染环境罪立案查处,并及时侦查取证,收到了较好成效。

  据悉,“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成以来,该院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8起10人,公安机关立案查处5起8人,该院批准逮捕4起4人,3人已获有罪判决,有力地打击了危害环境资源的犯罪活动。

  三项机制——

  促进“两法”深度衔接

  怎样才能促进“两法”规范衔接卧龙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与全国人大代表、知名作家二月河座谈时,二月河说“除了信息化建设和查办职务犯罪同步推进以外,其他措施也不能缺位。”

  卧龙区检察院通过完善联席会议制、建立移送案件备案制、坚持个案沟通协调制等三项机制,促进“两法衔接”。比如,该院确定了检察院、公安局、监察局等21家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规定了每月第一个星期一为“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日,共同开展调查研究,交流执法动态,致力于提高执法水平。

  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该院提前介入并积极引导侦查,在查办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案件中摸索出个案协调机制。2014年5月,该院深入蒲山镇调查对大气污染监管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先后走访水泥生产企业111家,询问证人200余人次,最终锁定和查明该区环保局监察大队中队长罗某不履行职责,致使8家水泥企业和57家钙粉厂在没有取得环评手续的情况下,长期违法生产,日前,罗某已被该院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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