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淼
特约记者 廖涛 通 讯 员 陈学现
近年来,南召县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源头防范工作体制创新,健全完善基层矛盾排查化解机制,打造县乡矛盾排查化解中心,按照“健全化解机制,四级体系覆盖,三级网格运作,县乡一体督查”的模式,建立了纵到底、横到边的网格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上交”。
创新化解机制
该县注重各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平台建设,先后投资1200余万元,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调处平台。
在县级层面以县委群工部为依托,成立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公、检、法、国土、住建、规划、劳动等20多个部门集中入驻,设立涉法涉诉、国土城建、劳动仲裁等6个接待窗口,成立医疗事故、交通肇事等7个专业性调委会,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
在乡镇依托原“群众诉求调解中心”建立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整合乡镇有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统一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在村(社区)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室,组建调解员、信息员队伍,具体负责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工作。结合本地实际,该县创新体制机制,建立了以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老族长等“四老”百姓调解员队伍,实现了“官”调向“民”调的转变,由人民调解“原则性”调解向百姓调解“灵活性”调解的转变。
多层级覆盖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全面覆盖”的原则,该县重点建立了四级调处化解体系。
建立县委群工部、县综治办、乡镇群工站、综治办、村(社区)的纵向工作体系,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纵向到底;建立县委群工部、县综治办、县直单位的横向工作体系,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横向到边;建立涉法涉诉问题排查调处体系,县委群工部、政法各部门与乡镇群工站、综治办互相衔接,形成排查化解涉法涉诉类矛盾纠纷的合力;建立行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整合交通、医疗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力量,明确职责。辖区各村民小组、行政村和县直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层层建立民情信息员队伍,负责管控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乡镇综治办、群工站、县直一级单位负责做好排查矛盾、上报信息、建立台账、调处化解、动态管理和上下互通等,确保工作衔接、不留空当。
通过建立完善四级工作体系,南召全县形成了县、乡、村、组“四级贯通”,县里与乡镇、乡镇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纵横交织的工作网络,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覆盖、无遗漏”。
网格化管理
该县把一个乡镇作为一个大单元格,建立乡、村、组三级网格体系,实行矛盾纠纷分级排查化解。
乡镇一级网格整体管控,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网格长,分管领导、综治办主任、群工站长任网格管理员,负责当地矛盾排查统筹;行政村二级网格重在调处,由村支部书记任网格长,治保、民调主任任网格管理员,在各村民小组建立3人以上民情信息员;村民小组三级网格日常排查。由村民组长任网格长,聘请3名~5名村民为民情信息员,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随时发现、了解、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特殊时期和重大活动期间天天排查,把所有不稳定苗头纳入视野和管控之中。
南召县按照“四级体系覆盖,三级网格管理”的模式,已建立各类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网络16个,辐射各类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146个;乡村设一级网格15个、二级网格310个、三级网格3098个,配备各级网格长、网格管理员、民情信息员12740名、百姓调解员1140名。2015年,通过四级体系、三级网格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100余起,无重大矛盾纠纷和民转刑案件发生,基本实现了矛盾纠纷县内消化、就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