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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检察院:监外检察实行三个“清”

A-A+2015年7月27日09:10南阳日报评论

  本报讯 (记者 李云平 通讯员 李丰翠)如何更好地开展监外检察工作,让更多百姓感受到社会环境的平安和谐?镇平县人民检察院在近期开展的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中用三个“清”认真作答,核查摸底规范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底数清。对检察机关掌握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清理、核对,建立台帐,查清底数。专项活动开始后,监所部门及时与案管、公诉等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对近年来判决、裁定、决定监外执行的法律文书进行清理、核对,筛查目前仍应监外执行的罪犯底数,按照相关办法逐人建立台帐。

  原因清。走访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摸清原因。底数掌握后,监所部门积极走访司法行政机关,把检察机关掌握的服刑人员情况与执行机关掌握的情况进行逐人比对,摸清执行机关相关数据之间存在的差异及其原因,查看相关法律文书是否送达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在此环节是否存在脱管、漏管等情况。

  管教清。及时了解掌握执行机关的管理教育活动情况。监所部门采取走访、座谈、约谈、查阅档案和接受群众举报等多种方法了解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走访职务、金融和涉黑等三类罪犯,以加强对三类罪犯的监督,进而掌握其是否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据悉,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该院监所检察部门已累计核查档案30余份,实地走访6个乡镇,开展座谈、约谈9次,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6份。下一步还将跟踪监督纠正情况、整改措施及效果,以达到规范监外检察,促进辖区治安、造福一方百姓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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