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金玺 通讯员杜海燕)“树是我花钱买的,我自己砍也犯法?”淅川一农民在没有办理采伐许可证情况下,擅自砍伐林木最终受到法律制裁。昨日,记者从淅川县检察院获悉,经该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张某罚金5000元。
去年12月,张某以200元的价格购买淅川县毛堂乡曹某房屋后的桦栎树。随后,张某在未依法办理并取得林业部门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上述树木砍伐。后经鉴定,张某采伐的桦栎树共计183株。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或者不按主管部门指定的采伐区和具体要求,乱砍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