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 以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淅川县检察院院积极探索案件质量评查系统的研发和应用,以案件质量评查的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和常态化,助推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
建立系统平台,实现评查信息化。今年6月,我院投资研发的案件质量评查系统正式投入使用。该系统涵盖各个办案环节的各类案件,涉及程序、实体、文书、卷宗4大类50余项评查项目、350余项评查指标。对照系统设置的指标,案件评查人对卷宗进行打分,系统自动生成卷宗得分。同时,评查人初查、领导审核、数据反馈、数据查询等环节的衔接可在系统中自动流转,提高了评查效率;系统还设置了随机选择评查人、审核人功能,保证案件评查更加客观公正。
严格操作流程,实现评查规范化。首先,设定专人负责案件卷宗接收、检查、扫描,上传至案件质量评查系统,并在7日内组织评查。专职评查员接到电子卷宗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查、打分。初评后,由主管审核,若存在漏洞或偏差,则在系统内退回,要求评查员重新评查,直至审核通过。最后,专职评查员将评查结果生成报告,递交检委会。检委会审议并确定案件质量问题,及时反馈案件承办人。案件承办人整改后将实体卷宗报送评查办,专职评查员确定整改到位后装订归档。
制定相关细则,实现评查标准化。我院要求各业务部门精心制作一份标准卷,包括卷宗封面、目录、卷内材料装订顺序等,以及语言表述、签名、印章等标准法律文书格式,提供给评查人参考,并按照案件程序、实体、文书、卷宗质量设置评分标准,保证案件质量评查的客观性、准确性。
形成长效机制,实现评查常态化。我院成立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评查中遇到的问题。还设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专门负责该项工作,形成常抓机制。除案管部门指定的专职评查员外,我院还有各部门负责人和科室业务骨干组成的兼职评查员。对于部分案件,我院还邀请从事司法工作、责任心强、热心检察事务的各界人士参与评查,这些社会评查员被纳入人才库,以便在需要时随机抽调,形成了人才保障机制。我院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评查结果载入干警司法档案,作为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案件质量评查的效能作用。(房松玉/周彦波/高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