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程晓轲 马海洋
邓州市孟楼镇位于豫鄂两省交界,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搬迁安置试点镇,与湖北省老河口市孟楼镇街相通、地相连、人相亲,是展示河南形象的“门户”和“窗口”。近年来,邓州市检察院以深化服务生态环境建设专项活动为契机,与该镇党委政府联动协作,以晋公河治理为重点,积极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不断加强生态人居环境建设,共同打造省际生态人居环境“新名片”。
去年以来,该院抽调6名业务骨干组建专门队伍,与孟楼镇密切沟通,多次召开座谈会并进行实地调研,对晋公河流域10多个工业污染源、畜禽养殖污染点及生态环境保护实际状况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从而全面掌握了危害晋公河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表现、特征。对重大案事例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成因,详尽建立台账,为开展环境整治和执法办案奠定坚实基础。
以检察机关建立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为载体,孟楼镇及时录入涉及晋公河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该院则积极监督环保局、土地局、水利局等详细录入与此相关的行政执法案件信息,督促各机关将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及时启动刑事立案程序,努力避免有案不移、以罚代刑、涉罪不立、立而不侦、侦而有失等问题的出现,不断加大打击危害晋公河生态环境和人居综合整治工程建设违法犯罪的力度。据悉,通过上述机制,共办理危害生态环境案件4起,产生了良好的震动和保障效应。
以生态环境和人居建设为重点,该院组织4名办案经验丰富的干警结合真实案例,对该镇150余名机关工作人员和村支“两委”成员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其规范履职、廉洁正派、拒腐防变的理念,筑牢思想和行为防线;同时,选派10名检察业务骨干组成宣讲服务队,到该镇镇区开展“举报宣传周”、“送法进农村”和“送法进社区”等活动。
该院在积极帮助孟楼镇政府协调资金、完善规划、推进生态环境人居工程建设的同时,与该镇围绕晋公河生态人居环境维护、保障领域等重点环节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分析,总结经验做法,形成调查报告,积极将实践经验转化为理论指导,用制度巩固成果,努力形成常态的管理、维护、提升机制。同时,着力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复原机制,积极引导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人进行生态环境复原,促进惩治违法犯罪与保护生态人居环境的“双赢”局面。
截至目前,在该院与孟楼镇的共同努力下,该镇已创建“生态村”6个,“卫生村”4个,累计投入1000余万元用于晋公河治理和沿线生态人居环境改善,打造了沿河风景带,开建了污水处理厂,为晋公河生态人居环境建设后续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