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云平 通讯员李丰翠)镇平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办案质量是生命线,办案效率就是人民满意度的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稳步提高办案能力使每个群众能以最快的时间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
普通案件快速办。该院建立了普通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刑诉法规定的一个月审查起诉期限进行了明确分类细化,要求一般案件不予批准延长办案期限,普通刑事案件20天内办结,经过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15天内办结,拟提请检委会讨论的案件必须提前一周提交,有效缩短了办案期限。
补充侦查有细则。该院会同县公安局出台了《提高案件补充侦查质量和效率实施细则》。该细则规定了补充侦查启动的条件和程序,对退查的必要性、条件以及程序做了详尽的规定,严禁公诉人员为规避办案期限随意和违规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有效避免了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环节的变相超期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