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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检察院: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A-A+2015年12月14日08:19南阳日报评论

  本报讯 (通讯员 朱振华 刘路)宛城区检察院倾力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创新工作方法,更新办案理念,探索办案模式,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  该院积极开展“检校共建”活动,定期到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密切关注青少年成长,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心理辅导,帮助青少年清除成长过程中的绊脚石。今年该院已经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座谈会42次,发放安全知识宣传材料1万多份,为学生上法治教育课171节。

  2014年底,宛城区某中学的学生杨某,一时糊涂抢了一个儿童100元钱,警方将他带走后,学校随即将他开除。宛城区检察院未检科在办案时,立足“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杨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与学校积极协调,使杨某回到学校。像杨某一样,宛城区检察院在查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时,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政策,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依法慎重作出逮捕决定和提起公诉,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辖区各学校,请认真梳理影响校园安全的社会隐患,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校园安全保卫设施建设,安装好监控设备和警报装置,增加保卫人员,充实防卫力量,确保校园安全。”这是宛城区检察院近日对辖区所有学校发出的一份检察建议,有效地促进了学校安全工作的扎实落实。为了给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该院还非常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把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工作常态化。每年定期与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对学校周边地区和居民社区、网吧等进行清查,细致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对安全保卫措施隐患提出建议并跟踪监督,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校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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