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 冕
近日,社旗县有群众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他最近查询车辆违章记录发现,今年他在社旗县某地累计违章了27次之多,然而却一直没有人通知他。他要是早接到通知,也不会违章这么多次,让他觉得有点冤。
同一地点违章多次却没人通知
12月14日,反映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是社旗县的,有辆轿车,平常也不注意查询违章信息。最近到当地交警部门查询,才发现他从今年3月份到11月份,累计在社旗县城某地点违章27次。
“去年我也是那么走的,但没有违章记录,应该是今年才给拍上的,可我不知道,不然肯定不会再那么走了。”反映人说,违章代码基本相同,一次要罚50元,违章多少次就累计罚多少次。“我在网上看有人说,同一地点违章3次以上交警就该通知到人啦,而且也不该累计这么多一块儿罚?”反映人对记者说,自己驾驶证使用时间也较长了,联系电话是换过号,但是行车证上有自己单位地址,如果交警部门用电话联系不到自己的话,直接把罚单寄到单位也可以?他认为,交警没有尽到通知的义务,如果被累计罚那么多钱,真是有点冤。
律师:违章就需接受处罚
记者查询相关资料,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网上看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三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并可以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本报法律顾问毕献星律师对此事点评说,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定要求当驾驶人在同一地点违章达到一定次数后,交警部门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将违章信息通知到人。交警部门通过哪种方式联系上驾驶员告知其规章情况,也没有强制的要求。
毕献星说,违反交规本身就是错误的行为,不能说没有接到违章通知,不知道该行为违章,就可以继续违章,也不能成为减少处罚的理由。因此他提醒市民,平常注意及时查询车辆违章信息,登记的联系电话变更以后应及时到相关部门修改,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