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 磊)数月前,李先生的摩托车在社旗县被盗。7月5日,李先生的朋友回家时,发现了他的摩托车竟停在自家门口附近。报警后,市公安局光武警方追回了这辆被盗摩托车,并送回李先生手中。
今年6月初,社旗县的李先生在县城夜晚上网时,将摩托车停放在网吧门口。次日,李先生发现摩托车被盗。由于摩托车相对陈旧,李先生在和好友马先生等人商量后,并没有报警。今年7月5日晚7时许,在市区百里奚路居住的马先生回家,路过一个维修摩托车、电动车的门店时,意外地发现一辆疑似李先生的摩托车停在这家门店门口。马先生赶紧给好友打了电话,后经确定,这辆连车牌都未换的摩托车,正是李先生数月前的被盗车。
报警后,市公安局光武警方民警赶到了现场,细问之下,门店店主承认不久前,一年轻男子来到门店,欲低价出售这辆摩托车。门店老板见该车没有合法的证件,没有收购,但该男子执意将车先暂存在这里。通过证件核对后,民警确定了该车系李先生的被盗车,于是在办理交接证明后,将车归还给了李先生。